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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浙江省普通高中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7.浙江省普通高中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实施方案 8.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9.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 附件1: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与学分结构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调整意见 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开设的基础性课程,也是学生修习选修课程的基础,旨在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提高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 一、指导思想 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必修课程的教学内容,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素养要求,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学习兴趣,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课程结构基本稳定。将综合实践活动调整到选修课程,专题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其他必修课程学习领域、科目及学分要求基本不变。 (二)梳理学科知识结构体系。明确必修课程基本、基础性知识要求,梳理与整合各学科的必修与选修内容,删减重复、非主干和过繁过难的内容,充实能体现各学科核心思想、观念和价值的基本知识内容,确保必修课程学科知识和能力体系清晰完整。 (三)确保学科基础及发展功能。强调对学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重视基本技能的学习,构建必修课程核心知识结构,夯实学科基础,激发学习兴趣,为促进学生发挥学习潜能、实现层次递进和自主发展奠定基础。 三、各学科教学内容的调整
四、实施要求 (一)学校要按照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教学,严格控制教学内容和难度,不得随意拓宽知识内容、提高教学要求、加重学业负担。控制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的课时总量,课时总量应与该学科学分相对应,让学生有时间修习更多的选修课程。 (二)要转变教学方式,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积极开展轻负高质有效教学的探索,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必修课程的选课走班教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灵活安排课时长短和教学方式,让学生选择教师、选择课程进度、选择修习年级。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是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点。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选修课程体系,是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选课、推进高中多样化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育学校特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选修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以学生发展为本。学校必须根据学生兴趣和学科的专业特点,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 (二)科学性、时代性。选修课程要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反映学科最新的发展趋势。 (三)多样化、特色化。学校要立足本校文化传统、发挥自身教育教学优势,开发建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现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独特性及差异性,培育学校课程特色。 (四)层次性、梯度性。选修课程要满足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和不同个性的学生选课需求。 二、课程类别 选修课程分为知识拓展、职业技能、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四类。(1)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包括必修拓展课程、大学初级课程、学科发展前沿课程、学科研究性学习等,旨在让学生形成更为厚实的知识基础。(2)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包括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地方经济技术等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职业技术,培养学生的专业倾向。(3)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休闲生活、知识应用等课程,旨在发展学生潜能,提高综合素质。(4)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包括调查探究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课程开发 学校是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学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加强选修课程开发,建立开放型选修课程体系。 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开发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学校在充分发挥教师的兴趣特长自主开发选修课程的同时,可以与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合作开发选修课程,可以引进国内国际精品课程并进行二次开发,也可以直接选用已经国家审查通过的选修课程。鼓励学校和其他机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