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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5-14
【实施时间】 2012-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强化城乡结合部建设、城南行动和cbd核心区工程等安全措施落实

  

  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评估安全风险,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设置安全监管人员,明确并细化重点岗位职责,加强作业现场指挥调度和动态监控。

  

  (四)强化校舍安全工程措施落实

  

  校舍安全工程一般集中在暑假期间,正值高温汛期。要针对施工特点和难点,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防范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

  

  要特别加强各类拆除工程安全监管,拆除施工前,要发布安全告示,提示出行安全,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各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四部门关于《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市规发[2010]1137号)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按照全市统一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区县政府作为“打非治违”的主要力量,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要组建专业“打非治违”队伍,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巡查制度。要采取网格化和分片包干方式,根据市政府第228号令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有力打击非法建设施工行为,及时消除非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

  

  
二〇一二年 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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