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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再次贷款学生: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针对审查),其他资料应按开发银行要求收集。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去年贷款合同复印件办理申请。 贫困证明单位: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各资助中心根据工作安排自行指定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各资助中心根据工作安排自行指定 回执接收截止日期:各资助中心根据工作安排自行指定 三、系统操作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1.如果学生已完成网上申请,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新增合同”,在选择学生窗口中根据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选中学生并确定后,系统将自动读取学生信息和申请信息。 2.如果学生未进行网上申请,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从学生新增”,依次录入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和合同信息。 3.完成信息录入后,负责人复核信息。 4.经办人打印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盖章后交给借款学生。 5.(学生到校报到,高效录入电子回执),确认收到收到电子回执,核对相关信息。 6.所有学生回执登记结束后(“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状态),将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贷款的贷款合同“谢绝”,然后在“申请与合同审查”→“汇总并提交”页签中汇总并提交学生信息。 7.负责人复核并上报。 (二)再次贷款学生 1.在“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中点击“新增合同”,在选择学生窗口中根据学生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选中学生并确定后,系统自动读取学生信息和申请信息,将信息补充完整后提交。 2.完成信息录入后,负责人复核信息。 3.经办人打印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盖章后交给借款学生。 4.(学生到校报到,高效录入电子回执),确认收到收到电子回执,核对相关信息。 5.所有学生回执登记结束后(“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状态),将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贷款的贷款合同“谢绝”,然后在“申请与合同审查”→“汇总并提交”页签中汇总并提交学生信息。 6.负责人复核并上报。 7.生成支付宝账号后,提请学生注意“该学生所有未结清合同均使用该支付宝账号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四、注意事项 1.各县当年贷款合同必须统一汇总上报,上报后不可再进行新增、修改或其他操作。 2.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附件四 生源地助学贷款违约责任告知书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别于其他资助政策,它并非捐赠式的无偿资助,而是要求借款学生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本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又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贴息政策,免费使用助学贷款。 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因此,借款学生于毕业前还款可不自付利息,最大限度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每年12月21日为固定还款日,需偿还的金额包括利息和需要分期偿还的本金。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应严格执行合同项下还款计划,在固定还款日10日前将应偿还的 贷款本息交由县资助中心进行还款或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面向所有借款学生,为学生提供在线业务受理、信息查询等服务。包括在线注册、在线贷款申请、在线提前还款申请、学生信息维护、贷款信息查询等功能。已贷款同学可用身份证号码直接登录,默认密码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8位)。未借款同学可以先进行在线注册,然后登录进行相关查询、业务办理服务。请同学仔细阅读学生在线系统使用手册。一旦有个人信息变更时(如联系方式、地址改变等),请及时修改“学生在线系统”的相关个人信息! 支付宝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便于学生进行支取贷款和还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当借款学生有提前还款需求时,可于1月-10月进行提前还款申请: 学生提前还款申请不需审批或受其他限制。借款学生可于1月-10月的每月10日前在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或县资助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交由县资助中心进行还款或存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