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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揭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揭府办[2012]94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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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种致灾因素多。

  

  “三小”、“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基数大,建筑物先天性火灾隐患遗留较多,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消防法制化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消防宣传未能深入农村,违章用火、用电、用气而造成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三合一”现象严重;群众重防盗轻防火,人为封堵逃生出口现象严重,加大了火灾中人员伤亡危险系数。

  

  (四)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全市消防部队业务经费预算基数整体较低,经费增长缓慢,特别是按照总队后勤三年规划的要求,经济欠发达地区到2009年所有大队人均公用经费达到3.3万元,还有惠来、试验区、榕城大队都未达到该标准。同时,消防器材装备建设欠账严重,自2005年以来,总队按照1:1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但我市仍有8辆消防车采购更新未完成,尤其榕城、惠来大队消防车辆装备陈旧、达到报废年限(10年)仍在服役,直接影响部队适应消防工作新形势的需求,影响部队战斗力的快速提高。

  

  (五)消防力量不足。

  

  全市消防部队的警力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政策保障、联动机制亟待加强,器材装备、训练设施亟待改进。

  

  二、揭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全面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现代化揭阳公安消防铁军,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到2015年,消防法制体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二)工作目标。

  

  1、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平均率控制在0.19人以内,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2、社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设施建设责任、经费保障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以及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全面增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3、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推动全市重点镇、中心镇和经济发达镇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推动全市各乡镇确定消防管理人员,依托政府安全办、专职消防队等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积极构建乡镇群防群治的监管体系。开展“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实行“网格化”管理。

  

  4、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夯实。已经完成城镇整体规划的建制镇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城市消防站、城镇消防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农村、社区消防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五个基本建设”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装备结构优化,消防战勤保障网络全面建成,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5、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全面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消防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有效落实,建立媒体无偿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机制。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党政干部培训、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范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持证上岗。

  

  6、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增强。消防装备建设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公安消防部队专业化建设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覆盖城乡,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三、揭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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