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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揭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揭府办[2012]98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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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扩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积极培育清洁生产审核人才队伍。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动全市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十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为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申报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的认定。鼓励企业加大对“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继续申报认定一批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海洋疏浚泥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

  

  (二十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积极开展全市再生水回用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力度,到2015年,全市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十七)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成熟的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二十八)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加强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工作。实施节能信息化示范工程,以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培育节能减排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示范工程和清洁生产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示范工程,实现节能管理的信息化、实时化和网络化。

  

  (二十九)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继续发布市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冰蓄冷、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加强与有关组织、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八、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

  

  (三十)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居民阶梯式电价、水价制度。根据节能减排需要,加大对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力度。严格落实脱硫电价,配合国家、省研究制定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差别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污泥处置价格和危险废物处理价格等政策,配合省研究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初始价格及交易价格政策,建立健全排污收费与治污成效挂钩的减排约束价格机制。

  

  (三十一)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完善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市重大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积极申报省节能减排、产业技术研究开发、挖潜改造、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等专项资金。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三十二)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利用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土地高效利用。

  

  (三十三)用足用好投融资支持政策。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创新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拓展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投融资渠道,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对节能减排领域的投入。积极推进绿色信贷,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贷款门槛,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联动;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限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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