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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疆服装产业的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鼓励和促进我区服装产业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两城七园一中心”建设,延长产业链,推进产业升级,优化发展环境,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新疆服装产业的重要意义 服装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新疆具有发展服装产业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和市场优势,出口和内销市场前景看好,并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新时期新阶段,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资源消耗和污染水平较低的劳动密集型服装产业,是完善新疆纺织产业链、振兴新疆纺织产业的需要;是发挥新疆区域优势、扩大我国服装出口中亚等市场的需要;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展现新疆各族人民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的需要;是扩大就业、增强新疆经济内生动力和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加快发展服装产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推动服装产业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新疆资源优势、区域优势和对口援疆优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增强新疆经济内生动力和解决就业为落脚点,以打造民族服装品牌为突破口,以促进中西亚服装贸易为切入点,以建设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坚持实施服装科技、品牌、人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培育和引进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迅速提升服装产业整体实力,推动服装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努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坚持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新疆棉花以及羊毛、亚麻等天然纤维优势和丰富的石油资源优势,完善纺织服装产业链,巩固和发展服装加工基地;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国内外服装品牌企业来疆发展,开拓面向中亚和俄罗斯市场的国际化经营; 坚持大力发展民族服装。突出以民族服装为主,在技术、设计、管理上坚持自主创新,实施差别化和品牌战略。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自治区服装加工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服装贸易总额850亿元(含出口额)、吸纳就业30万人;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企业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企业30家以上。 到2020年,自治区服装加工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年均增速20%以上;服装贸易总额1600亿元(含出口额)、吸纳就业50万人;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企业3家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企业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千万元企业100家以上;创建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5-8个;培育或引进上市企业3家左右;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使新疆成为我国西部最具影响力的服装生产基地和向西出口的桥头堡,形成功能较为完备的服装贸易物流中心,把乌鲁木齐、喀什等地建设成为辐射中亚、西亚和俄罗斯等地的中国西部服装生产基地和集散中心。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服装产业发展水平。支持服装企业加强产学研联合,高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档次;支持联合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培育龙头企业,逐步形成服装产业链,形成产业规模优势;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创建国家级自主品牌,建立新疆服装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加大对假冒、伪造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服装品牌市场信誉。 (二)促进服装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两城七园”和其他工业园区吸引服装企业入驻,引导中小服装企业集约化发展;鼓励社会资金建设符合服装企业生产的标准厂房,以租赁、销售等方式提供给入园企业;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完善配套政策,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纺织服装企业和项目向我区转移,吸引国内外知名服装企业和在新疆口岸出口量大的服装企业在疆投资建厂;推动差别化格局,形成不同区域和园区功能互补、链条衔接紧密的服装产业发展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