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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管委)签定责任书。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全市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要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市区,制定进度计划,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各有关部门、各市区要层层抓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强化财力保障措施。各市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的要求,各市区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各市区财政部门在向政府(管委)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考核。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市区,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强化人员培训和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医改培训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医改政策水平和改革执行力,更好地承担各项医改任务;健全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医改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信心。要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