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治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自治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自治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全国、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自治州实际,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自治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加强行业监管,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清理整顿,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鉴定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违规收费。严格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条件等。修订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纠风办)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规范物流市场秩序,制止和纠正物流领域包装、搬运、装卸、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乱收费行为,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完善物流政策法规体系,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参加单位:州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纠风办) 积极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重点治理收费标准偏高、收费期限过长和部分公路超期收费等问题,逐步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州公安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发改委、纠风办)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或规则,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相关规章制度,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银监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州纠风办) 4.坚决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推进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承诺制,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参加单位:州发改委、工商局、公安局、纠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