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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12]87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5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自治州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与政府绩效管理相结合,以政风改进促进不正之风问题解决;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公信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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