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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字[2012]113号
【颁布时间】 2012-07-24
【实施时间】 2012-07-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1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2012年好客山东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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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乡村休闲系列。在城市周边,推出一批以种植、采摘、垂钓、养生、健身为主题的乡村休闲休憩带;利用乡村丰富的水库、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资源,推出一批以“亲水”为主要特色的乡村休闲场所;依托全省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以及林、果、蔬等特色农业产业,推出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林业休闲基地;以国家级、省级旅游强县为重点,加快乡村“绿道”建设,开发一批“绿道”慢游乡村线路。(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3)健身养生休闲系列。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举办覆盖人群广、开展基础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休闲体育比赛活动;举办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台球、网球、门球、体育舞蹈、健美、棋类、桥牌、太极拳、武术、健身秧歌、自行车、龙舟、轮滑、钓鱼、跳绳、踢毽子、扑克等系列休闲体育比赛活动,努力搭建方便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群众性体育竞赛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群众体育生活化、社会化进程;推出一批温泉、保健、海水热疗、美容、美食等康体养生休闲产品。开展省内外异地养老交流活动,以条件好的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为依托,建立异地养老休闲网络,发展特色养老休闲产品。(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省老龄办、有关市政府负责)

  

  (4)绿色餐饮休闲系列。挖掘鲁菜文化,打造一批经典鲁菜;深入推进“到山东不可不品尝的100种美食”在全省各地的落户工作;积极开发适合商务洽谈、朋友聚会、休闲娱乐等不同休闲需求的酒楼、茶楼、酒吧、咖啡厅等餐饮休闲场所。(省商务厅、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5)文化休闲系列。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依托科技馆、文化馆、艺术馆、博物馆等,举办读书节、文化节、艺术节、邻里节、书画展、摄影展、科技展,以及曲艺、杂技、民俗、时装等活动;利用文物古迹、古村、古镇、古街等,举办文物鉴赏、民间寻宝活动;突出山东民俗文化特色,举办面塑、剪纸、皮影、烙画、微雕、泥塑、脸谱年画、放风筝、踢毽子、扭秧歌、跳大绳等经典民俗活动。倡导以家庭为单位,城乡中小学生开展“手拉手、结对子”互相体验城乡文化活动。(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省民委、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6)夜间休闲系列。在城市旅游休闲街区、广场、社区、旅游景区等举办民众消夏晚会;依托城市歌厅、舞厅、酒吧以及各专业购物、餐饮、娱乐街区等,以优惠的价格和丰富的产品供给,发展夜间购物、餐饮、文化娱乐消费;在公园、社区等地,开辟一批相对固定的文化娱乐演出场地、交际舞场,以及群众自娱自乐文化场所。(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各市政府负责)

  

  (7)修学休闲系列。以开阔眼界、提高素质为目标,针对暑期集中推出一批不同内涵的修学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农事活动,推出一批农时、农事、农业劳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丰富的山河湖海等自然景观,推出一批地理、地质知识修学产品;依托多样性的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历史文化、书法修学产品;依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当代革命先烈、现代英模人物等,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产品。(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省老龄办、省民委、省文化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各市政府负责)

  

  (8)蓝色休闲系列。结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以风景观赏、滨海休闲、帆船帆板、游泳潜水、海洋运动为主,开发海滨漫步、海上垂钓、海滨沙滩娱乐、海滨沙滩运动、海滨浴场、海岛观光等项目。开发海上观日出、听海涛、观海潮,以及撒渔网、拾贝壳、抓海蟹等“赶海休闲”产品。(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

  

  (9)黄河休闲系列。结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整合利用黄河文化及相关生态、自然资源,培育黄河主题文化游项目,推出黄河口生态游、黄河文化体验游、黄河寻根游、沿黄自行车赛、沿黄马拉松赛、黄三角县域乒乓球比赛等黄河系列产品。(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有关市政府负责)重点抓好暑期、“十一”黄金周、金秋采摘季三大时间节点的产品建设。暑期重点开发修学游、亲子游、省亲游、消夏游、爱国主义教育游、体育健身游等休闲产品。“十一”黄金周重点开发“迎中秋、迎国庆”系列活动,策划创意“团圆中秋、欢乐休闲”和“欢度国庆、休闲假日”主题活动。秋季采摘时期重点组织开展各种采摘节、赶海节等丰收节庆活动,依托农业示范园、森林公园、滨海滨湖、渔村等,开发休闲农业体验、休闲渔业体验、休闲美食体验等休闲产品。各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休闲汇”期间组织1-2个特点鲜明的主题活动,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高潮、全民大休闲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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