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放射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放射卫生工作,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维护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深圳市放射卫生工作的意见》(深卫人食卫[2012]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放射卫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深圳市放射卫生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着重落实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加强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建设和满意度提升,积极引导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身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建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络,并通过行政监管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使放射诊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二、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全市放射诊疗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医用辐射及防护本底,加大“三同时”审查力度,严把源头关;强化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和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注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受检者防护意识和公众对辐射防护的认识;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深圳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络,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监管的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按照监督与建设并举、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监管的长效机制,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守法、规范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通过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络的建立,为提高我市放射诊疗水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公众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提供科学依据,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自查,切实落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是放射诊疗管理的主体,各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自查自纠,依法履行放射诊疗管理的主体责任。 1.落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按照《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证实施办法》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放射性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设计)阶段,应委托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核或备案;核医学、放射治疗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放射性项目,在设计阶段还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医疗机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 2.依法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变更、校验。按照《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证实施办法》中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要求,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批准放射诊疗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许可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逾期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放射诊疗许可证》。 3.建立健全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放射诊疗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开展放射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设置放射诊疗管理架构,实行放射诊疗专(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各放射诊疗单位要建立以下放射诊疗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