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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2]297号
【颁布时间】 2012-06-18
【实施时间】 2012-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5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接上页]
(三)强化绩效考核。

  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进行督促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将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典型经验,采取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方式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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