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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安全社区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突出安全生产特色,着力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在巩固完善已建成的国家级安全社区和省级安全示范社区基础上,到2015年,力争创建25个国家级安全社区、15个省级安全示范社区。 (三)安全生产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依托现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其它领域事故预防与技术分析鉴定中心。建设济南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安全工程技术实验、研发基地。建设特种设备以及其它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支撑需要的重点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 (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等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完善有关政策,在全市各行业、企业中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培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100家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基地。组建以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基地。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全市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控系统。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及备案等工作,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实行连续记录和远程视频监控。按照分级分期原则,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城市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物流设施、公路危险路段和铁路平交道口等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设施、场所进行治理。依法关闭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非煤矿山等企业,建设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工程。 (七)“数字安监”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全市统一的“数字安监”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和公用事业等行业动态安全监管网络系统。健全覆盖各地区、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快速报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 (八)城市安全评价和城市安全规划示范工程。实施城市安全评价,编制《济南市城市安全综合评价报告》,建立城市安全评价长效机制。在实施安全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济南市安全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安全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布局。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企业领导责任,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二)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技术专家组等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安全生产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全社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运用经济手段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使用范围。逐步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控制;建立事故预防基金,逐年增加事故预防费用占工伤保险支出中的比重;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政府要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