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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建立和完善执法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跨境、跨区域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能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知识产权局、烟草局。 2.建立健全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提高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交流,推进互利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和动态信息资料库,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意见,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跟踪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政府将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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