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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8.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制度,以及品牌价值术语、要素、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我省品牌价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做好我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贸促会参加) 19.建设卓越绩效孵化基地。按照国家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国家标准,认定一批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标杆企业,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参加)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20.强化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和《行政强制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37号令)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38号令)等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制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自由裁量工作指导意见。着力宣传、贯彻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强化程序建设,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加强法治质监建设。(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省法制办参加) 21.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质量违法犯罪案件的督查督办,挂牌督办重点质量案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安全办、省林业局负责) 七、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22.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9〕8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用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鲁政发〔2012〕7号),加大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产业集群联盟标准试点。组织大型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对标活动。推进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度。(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参加) 23.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启动高速公路放心行工程,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作弊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在六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好“100+200”诚信计量承诺活动。对10种定量包装商品开展净含量监督检查。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中小企业活动。(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参加) 24.加强认证认可管理。组织开展轮胎、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整治。开展强制性认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国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省质监局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局参加) 25.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紧密结合全省经济发展实际,规划好技术平台发展,与全省产业的总体布局相一致,与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吻合。抓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教育技术装备产品及学生用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和食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严格大型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准入条件和检测要求,创新小型车辆检验模式,严厉查处无证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省质监局、科技厅牵头,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