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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8-02
【实施时间】 2012-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下一代信息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三网融合、卫星应用、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与专用设备等领域。

  

  二、专项计划类别

  

  (一)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专项;

  

  (二)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专项。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相关专项申请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核准)工作、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市发展改革委)在线申报系统填报单位和项目相关信息。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203.91.55.30:8000。

  

  (三)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后,应通过该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附表,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七份)、相关附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大厅3-4号)。

  

  四、受理时间

  

  (一)在线申报受理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21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2年8月6日9:00至8月23日17:45。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申请指南

  2、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1:

  
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申请指南

  


  第一项: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专项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下一代信息网络

  重点围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光纤接入、无线宽带接入、光传输以及专网通信等领域,支持下一代信息网络的终端和设备制造,以及网络运营管理系统、信息安全产品、业务测量分析仪器和网络优化工具的产业化。

  (二)移动互联网

  重点支持移动智能终端以及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中间件、业务基础平台、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鼓励通信设备制造商、互联网增值业务提供商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

  (三)物联网

  重点围绕射频识别与传感节点技术、组网与协同处理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等领域,支持rfid读写器具和新型传感设备等关键产品和设备的产业化,在交通、物流、安保、电网、水务、环保等领域提供基于物联网应用的系统解决方案。

  (四)三网融合

  重点围绕iptv、网络电视、数字版权加密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领域,支持数字家庭网关、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和面向多平台、多终端、多运营商的内容集成播出分发平台等三网融合终端设备和系统支撑平台的产业化。

  (五)卫星应用

  重点支持北斗兼容型导航终端及其核心组件、手持智能终端、地基增强设备系统的产业化,以及提供智能位置服务、定位服务、高精度位移测量等应用系统的产业化,推动北斗导航系统在交通、物流、应急救援、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促进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六)新型显示

  重点支持tft-lcd用掩模板、彩色滤光片、偏光片、彩色光胶、取向剂、衬垫料等关键原材料产业化,支持led背光源(含扩散膜、反射膜、增亮膜、导光板)、中大尺寸模组等关键零组件的产业化;支持自动储运设备、检测设备、精密测量仪器等tft-lcd用生产与检测辅助设备的产业化;支持ltps、amoled、lcos、电容触摸屏、3d电视关键技术等其它新型显示产品的产业化。

  (七)集成电路

  重点支持高性能处理器芯片,计算机、通信设备及终端核心芯片,信息安全芯片,电源管理、平板显示专用芯片,北斗卫星导航专用芯片,集成电路ip核,rfid及传感芯片,汽车电子及医疗设备专用芯片,节能、环保产品芯片的产业化。支持晶圆智能识别分选设备、探针测试台、高精度点胶粘片设备等ic制造辅助仪器设备的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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