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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交通委
【发文字号】 沈交发[2012]102号
【颁布时间】 2012-07-05
【实施时间】 2012-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沈阳市公交行业“安全正点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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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交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公交企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建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推动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公交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形成行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公交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迅速将活动的精神传达落实到每名职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次工作,并联合开辟专栏与市民互动,及时宣传工作取得的成果。各公交企业要在枢纽站、停车场、首末站等各类公交场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布板报,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注重正面引导,选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贡献。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要按照此次工作的总体安排,严格对照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查,直至整改到位。要组织各公交企业开展联合互检活动,互相发现问题,借鉴成功经验,推动公交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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