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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医政[2012]073号
【颁布时间】 2012-07-05
【实施时间】 2012-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77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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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分级监管,提升服务效能

  探索科学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分级监管,力争“十二五”期间对所有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控监管做到全覆盖。对三级医疗机构,将制定适宜的质量要求,鼓励其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可。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将按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和现场督查力度并改进评价方式,帮助临床实验室持续改进检验质量,变突击检查为常态管理,切实提高日常检验质量。逐步增加质控项目。大力推进医学实验室认可工作的进程。

  继续完善二级网络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模式,采用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与各区县的临床检验二级管理网络负责人结对模式,充分发挥专家效应,努力帮助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高业务能力和质量水平,并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构建继续教育专业平台,为检验专业人员提供优质培训服务,培训突现针对性、有效性,并通过体系化评估促进继续教育的规范化、精品化和层次化。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实际困难,合理安排时间,并采取间断的、持续滚动的培训方式。

  (五)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拓宽与国际间的交流渠道,加强与美国病理家学会(cap)等国际组织的交流,推进学术发展,提升学术层次和地位。以who试剂生产合作中心为平台,有效交流,转型发展。加大质控品研发,推选出一批适用技术和产品。力求在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疾病诊断和质量控制方面有所突破。加大同其它who合作中心的有效沟通与合作,做到信息互通,技术材料共享。有计划地输送优秀学术骨干参加国内外的学习和培训。引进和培养具有团队效应的学科带头人,使学科发展紧跟国际学科的脚步,确立检验学科的权威学术地位。

  (六)加快学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密切结合中心发展规划,打破传统模式,探索人才引进、培养新机制。加大同本市、全国乃至全球行业优秀人才的合作力度,通过特聘专家、双聘岗位、定期服务、技术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优质人力资源引领中心各亚学科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科学合理地配齐、配强各专业技术人员,搭建人才培养平台,设立人才培养基金,充分挖掘优秀专业人才的潜力,为各层次人员提供国内外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

  建立落实“十二五”规划的组织领导体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规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规划的各项任务贯穿于实际工作之中,切实保证规划任务的落实。将规划与年度计划紧密结合,明确规划任务目标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每年针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动员全员参与,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构筑职工凝聚力,持续推进中心和谐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心的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励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着力破解制约中心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三)加强沟通和交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障

  在上海市卫生局的指导下,主动加强与财政、物价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托人才、设备、国际交流与合作、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有力推进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附件: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十二五”规划量化指标一览表

  (预期性指标)

  
序号内容具体指标
1国际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1)ptp质量管理体系获得国际认可。 
2(2)iso17025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复评审。
3重点实验室建设(1)建立检验检测实验室。
4(2)建立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评估实验室。
5(3)建立仲裁检测实验室。
6标准化建设(1)酶学参考实验室通过iso17025和iso15195校准实验室认可。
7(2)糖化血红蛋白参考实验室成为ifcc认可的参考实验室。
8(3)建立血液分析仪全血细胞计数参考实验室。
9(4)建立上海市地区性细胞形态学室间质量评价细胞库。
10(5)建立国际标准质控菌株库。
11(6)建立特定蛋白测定参考实验室。
12信息化建设(1)中心计算机房改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室,力争实现覆盖全市的临床检验信息预警和实时质控系统。


  

  
序号内容具体指标
13质控管理(1)根据检验项目的技术成熟度和涉及医院的范围,新增50%的质控项目。
14(2)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包括独立医学检验所)的发展情况,争取对所有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控监管做到全覆盖。
15继续医学教育(1)每年举办各专业继续医学教育4项以上。
16(2)每年举办pcr上岗培训班1次。
17(3)每年举办函授继续医学教育1次。
18学科建设(1)培养1-3名具有高级职称,能够作为市级以上项目课题负责人的学科带头人。
19(2)带领1-3个研究队伍,依据检验医学实际情况,提出重点解决的项目,申报国家、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卫生局各级项目15项,研究经费300万元。
20(3)发表sci论文3-5篇,发表于国内重点杂志的文章占全部文章的50%以上。
21(4)完成5-10项成果申报。
22(5)申请专利3-5项。
23(6)申报局级以上科研奖励2-4项。


  

  
序号内容具体指标
24人才培养(1)  实验室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基本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25(2)  选拔2-4名40岁左右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副高以上职称的﹑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中青年人员负责业务﹑职能科室管理工作。
26(3)  优化人员结构,使平均年龄降至40岁左右。
27(4)  每年各专业科室派至少1位人员到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进修。
28(5)  每年各专业科室派至少1位人员到医院检验科进修。
29(6)  输送5-10名优秀人才出国进修。
30(7)  每年派1名管理人员外出进修。
31(8)  每年举办1次中层干部管理学习班。
32精神文明建设(1)  医疗机构服务满意率保持95%以上。
33(2)  蝉联“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34(3)  争创市精神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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