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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根据《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0〕60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郑州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的范围是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6个市政府派出机构、47个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2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共计90个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工作目标;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目标; (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目标; (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目标; (五)政府信息公开目标; (六)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目标; (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 (八)行政调解工作目标; (九)行政复议工作目标; (十)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目标; (十一)行政应诉工作目标。按照上述十一个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业绩、存在过错和社会评议情况,进行“四位一体”评议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3、4、5) 业绩的内容。业绩是指通过自身努力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基础上所创造的优异工作成绩。(具体取得业绩的,认定标准详见考核细则) 过错的内容。过错是指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过错。重大过错事项参照《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年度内发生重大过错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具体内容详见考核细则)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从依法履行行政职责,依法行政意识和观念,群众执法投诉处理情况,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情况,工作作风情况等方面进行,着重于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方面。 三、考核组织安排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考核人员分为现场检查考核组和案卷评查组。现场检查考核组分为七个组,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4名班子成员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和市物价局各选派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工作人员从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编办和有关政府法制机构中抽调。 四、考核方法及评分原则 (一)评议考核方式2012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分为考核和社会评议两部分。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1.考核 (1)日常考核,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工作台账进行评查。 (2)年终考核,含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等。现场检查由检查考核组负责。现场考核时,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汇报年度目标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按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现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县(市、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闭卷测试,并随机抽查2个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和2个以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抽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学法效果进行法律知识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学习内容。对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法律知识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为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学习内容。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法律知识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获得“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称号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免予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项目的相应分值按满分计算(相关工作项目未完成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