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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2]28号
【颁布时间】 2012-08-14
【实施时间】 2012-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1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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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参加)

  四、完善质量工作激励机制

  (十)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积极组织推荐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进一步完善济南市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参加)

  (十一)开展创建质量强市和质量强县(市)、区活动。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省质量强市及县(市)、区示范区”等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旅游局参加)

  (十二)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配合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组织做好市、县两级质量状况分析工作,适时发布我市制造业质量状况报告。(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参加)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十三)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根据我省“品牌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家有关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争创山东名牌产品,推动品牌战略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名牌评价工作。(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十四)培育一批区域品牌。进一步落实推进区域品牌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有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积极推动创建全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工作。做好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申报工作。(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负责)

  (十五)推动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负责)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十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强制法》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法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强法治质检建设。(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负责)

  (十七)依法查办质量违法案件。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安全办负责)

  七、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十八)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9〕84号),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产业集群联盟标准试点工作。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落实完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度。(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参加)

  (十九)全面整治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活动。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贸易结算计量器具作弊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在集贸市场、医院等6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好“100+200”诚信计量承诺活动,对冷冻食品、化妆品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开展净含量监督检查。开展计量服务走进中小企业活动。(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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