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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2]28号
【颁布时间】 2012-08-14
【实施时间】 2012-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81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管理。组织开展电线电缆、有机产品等认证产品专项整治,严格抓好食品等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认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行为。(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二十一)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划好技术平台建设和发展,在产业集聚度高的工业园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行业,推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严厉查处无证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八、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行动计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十三)加强质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质量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动员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攻关活动。推动市属企业开展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二十四)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按照全国和省“质量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以“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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