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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9]35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1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直各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共同组织好相关工作,进一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扬州市“计生民生牵手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认真落实全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贯彻全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人口计生工作在“富裕文明秀美的新扬州”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决定从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计生民生牵手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转型的历史需求,以“计生民生牵手工程”为抓手,面向全口径人口,突出计划生育家庭,推进人口文化、利益导向、服务机制、民主管理建设,构建联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打造人口计生工作新品牌,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为统筹城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着重推进各级人口计生委(办)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实现牵手同思考,牵手同交流,牵手同行动,牵手同发展。突出育龄人群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中突出女孩家庭和特困家庭,努力促进育龄群众人人享有安全、及时和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和带动大多数计划生育家庭成为富裕家庭、健康家庭、文明家庭和幸福家庭。
  
  二、工作重点
  
  1、加强人口文化建设
  
  要提高宣传服务能力,进一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帮助群众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维护生殖健康;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依法实施生育行为;进一步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引领群众走向生育文明,创造美好生活。尤其农村人口文化建设要紧密融入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到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与计生优质服务相结合,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与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十一五”期末人口计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1)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针对城市居民、农村家庭、集镇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特点,积极探索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因人施教的新途径,不断完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群众宣传的体系架构,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新格局,使“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等新型婚育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拓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渠道。通过举办班培训、专题讲座、咨询服务、演讲竞赛、文艺演出和宣传品入户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及与生产、生活、生育相关的知识,提高文明素养,促进社会和谐。大中专学校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等。各级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人口文化建设纳入城市、新农村环境建设的整体规划,完善人口学校、计生中心户等功能作用,打造生育文化园区、庭院,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建有一批常年性、标志性的生育文化宣传设施,努力实现乡(镇、街道)有文化园,村(社区)设有人口计生宣传栏、人口文化图书角。
  
  (4)组织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单位和计生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十一五”期末全市80个乡(镇、街道)创成“扬州市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创成“扬州市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示范村(社区)”;500个家庭创成“扬州市计划生育幸福家庭”。
  
  2、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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