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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21
【法规编号】 65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第2/2008号法律,重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职程。

[接上页]

  二、隶属保安部队的人员按照经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号法令核准并经第9/2004号行政法规及第4/2006号法律修改的《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规定,以一般委任方式就读警官培训课程,有权收取原职位的薪俸。
  
  第十八条 
  
  废止
  
  废止所有与本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尤其是:
  
  (一)十二月十九日第7/94/M号法律第二十条;
  
  (二)六月二十八日第26/99/M号法令第六条及第八条;
  
  (三)第4/2006号法律第四条第二款及第六条。
  
  第十九条 
  
  生效
  
  一、本法律自公布翌月的首个工作日起生效。
  
  二、基於本法律的薪俸点调升,效力追溯至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
  
  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通过。
  
  立法会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签署。
  
  命令公布。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附表一
  
  (第2/2008号法律第五条第一款所指者)
  
  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高级及基础职程
  
  薪俸点
  
  职程
  
  职位
  
  职阶
  
  1.o
  
  2.o
  
  3.o
  
  4.o
  
  5.o
  
  6.o
  
  高级职程
  
  警务总长/消防总长
  
  770
  
  820
  
  --
  
  --
  
  --
  
  --
  
  副警务总长/副消防总长
  
  700
  
  720
  
  750
  
  --
  
  --
  
  --
  
  警司/一等消防区长
  
  650
  
  670
  
  690
  
  --
  
  --
  
  --
  
  副警司/副一等消防区长
  
  540
  
  570
  
  600
  
  --
  
  --
  
  --
  
  治安警察局
  
  基础职程——普通及专业职程/消防局基础职程
  
  警长/消防区长
  
  430
  
  450
  
  480
  
  500
  
  520
  
  540
  
  副警长/副消防区长
  
  380
  
  390
  
  400
  
  420
  
  --
  
  --
  
  首席警员/首席消防员
  
  340
  
  350
  
  360
  
  370
  
  --
  
  --
  
  一等警员/一等消防员
  
  300
  
  310
  
  320
  
  330
  
  --
  
  --
  
  警员/消防员
  
  260
  
  270
  
  280
  
  290
  
  --
  
  --
  
  警官培训课程的学员:
  
  1)第一年——薪俸点250;
  
  2)第二年——薪俸点270;
  
  3)第三年——薪俸点290;
  
  4)第四年——薪俸点310;
  
  5)实习——薪俸点340。
  
  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学员:
  
  1)特别培训课程——薪俸点260(学习及实习阶段);
  
  2)普通培训课程——薪俸点220(学习及实习阶段)。
  
  附表二
  
  (第2/2008号法律第五条第二款所指者)
  
  澳门监狱狱警队伍职程
  
  
  
  薪俸点
  
  职级
  
  职阶
  
  1.o
  
  2.o
  
  3.o
  
  4.o
  
  总警司
  
  540
  
  570
  
  600
  
  --
  
  警司
  
  510
  
  520
  
  530
  
  --
  
  警长
  
  430
  
  450
  
  480
  
  500
  
  副警长
  
  380
  
  390
  
  400
  
  420
  
  首席警员
  
  340
  
  350
  
  360
  
  370
  
  一等警员
  
  300
  
  310
  
  320
  
  330
  
  警员
  
  260
  
  270
  
  280
  
  290
  
  进入副警长职级的培训及实习——薪俸点260
  
  进入警员职级的培训及实习——薪俸点220
  
  附表三
  
  (第2/2008号法律第五条第三款所指者)
  
  海关人员高级及基础职程
  
  
  
  薪俸点
  
  职程
  
  职级
  
  职阶
  
  1.o
  
  2.o
  
  3.o
  
  4.o
  
  5.o
  
  6.o
  
  
  
  高级职程
  
  关务总长
  
  770
  
  820
  
  --
  
  --
  
  --
  
  --
  
  副关务总长
  
  700
  
  720
  
  750
  
  --
  
  --
  
  --
  
  关务监督
  
  650
  
  670
  
  690
  
  --
  
  --
  
  --
  
  副关务监督
  
  540
  
  570
  
  600
  
  --
  
  --
  
  --
  
  普通基础职程及专业职程
  
  关务督察/机械专业关务督察
  
  430
  
  450
  
  480
  
  500
  
  520
  
  540
  
  副关务督察/机械专业副关务督察
  
  380
  
  390
  
  400
  
  420
  
  --
  
  --
  
  首席关员/机械专业首席关员
  
  340
  
  350
  
  360
  
  370
  
  --
  
  --
  
  普通基础职程及专业职程
  
  一等关员/机械专业一等关员
  
  300
  
  310
  
  320
  
  330
  
  --
  
  --
  
  关员/机械专业关员
  
  260
  
  270
  
  280
  
  290
  
  --
  
  --
  
  修读进入高级职程的课程——薪俸点430
  
  实习副关务督察/实习机械专业副关务督察——薪俸点260
  
  实习关员/实习机械专业关员——薪俸点220
  
  附表四
  
  (第2/2008号法律第五条第四款所指者)
  
  司法警察局刑事侦查员职程
  
  
  
  职级
  
  职阶
  
  1.o
  
  2.o
  
  3.o
  
  4.o
  
  一等督察
  
  720
  
  770
  
  --
  
  --
  
  二等督察
  
  600
  
  650
  
  700
  
  --
  
  副督察
  
  520
  
  540
  
  560
  
  570
  
  首席侦查员
  
  440
  
  460
  
  480
  
  500
  
  一等侦查员
  
  360
  
  380
  
  400
  
  420
  
  二等侦查员
  
  280
  
  300
  
  320
  
  340
  
  实习督察——薪俸点440
  
  实习侦查员——薪俸点250
  
  附表五
  
  (第2/2008号法律第五条第四款所指者)
  
  刑事技术辅导员职程
  
  
  
  职等
  
  职级
  
  职阶
  
  1.o
  
  2.o
  
  3.o
  
  4.o
  
  5
  
  首席专业刑事技术辅导员
  
  450
  
  465
  
  480
  
  495
  
  4
  
  专业刑事技术辅导员
  
  400
  
  415
  
  430
  
  --
  
  3
  
  首席刑事技术辅导员
  
  350
  
  365
  
  380
  
  --
  
  2
  
  一等刑事技术辅导员
  
  305
  
  320
  
  335
  
  --
  
  1
  
  二等刑事技术辅导员
  
  260
  
  275
  
  290
  
  --
  
  刑事技术辅导员之培训学员——薪俸点220
  
  附件一
  
  (第2/2008号法律第四条第一款所指者)
  
  职位的本身官职及职能
  
  a)高级职程及基础职程/普通职程
  
  
  
  职位
  
  官职/职能
  
  
  
  警务总长/消防总长
  
  ——第一级或同等附属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主管
  
  ——研究及计划
  
  副警务总长/副消防总长
  
  ——第二级或同等附属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主管
  
  ——研究及计划
  
  警司/一等消防区长
  
  ——第三级或同等附属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主管
  
  ——研究及计划
  
  副警司/副一等消防区长
  
  ——第四级或同等附属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主管
  
  ——研究及计划
  
  警长/消防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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