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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力度,依法组织查处垄断、商业贿赂、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以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商标、药品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监测预警,完善广告监管综合治理机制,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巡查,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传销大要案件,加大直销监管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力度,切实把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成为执法为民的“四个平台”。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四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扩大网络覆盖面、完善功能、规范运行、提升工作水平上狠下功夫。要以建立健全12315受理中心和信息化网络为重点,建立健全以省局或地(市)局为单位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12315维权知识库和短信平台,全面实现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信息网络五级贯通,努力建设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以抓好“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为重点,力争实现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一会两站”全覆盖,积极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覆盖面,拓宽消费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努力建设工商部门畅通民意的平台;以提高市场执法效能为重点,开展专人接转12315政风专线工作和12315多渠道执法监督活动,努力建设工商部门接受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以指挥调度、快速处置和提高综合分析能力为重点,强化12315快速处置功能和综合分析功能,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调控和防范为主转变,建设工商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同时,全面推进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小额消费争议解决机制等,努力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四高”目标建设和消费维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各级工商机关要适应消费维权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坚持把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保护,务求实效,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提出的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四个转变”和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四高”目标的要求,不断研究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注重新成效,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快立法立规步伐,不断健全完善消费维权法规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计划。要适应消费维权的新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完善措施,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同时,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消费维权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维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切实做到“公正、合法、有效”,按法办事,其具体行政行为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真正让消费者满意。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相关保障问题。要结合消费维权的实际,坚持求真务实,面向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解决消费维权有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资金投入等实际问题,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分类指导,加大督查力度,狠抓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