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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日前,全国接连发生了福建长乐拉丁酒吧、湖北武汉汉正街批发市场、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在建大楼 3起重大火灾,在社会产生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排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发生,全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确保全国“两会”和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及群死群伤火灾。现将《海口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排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海口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排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目标,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使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全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组长:刘庆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成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世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德镇(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王广新(市公安消防局政委) 成员:冯勇(秀英区副区长) 吴优(龙华区副区长) 邓爱军(琼山区副区长) 周海全(美兰区副区长) 冯鸿浩(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祥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蔡俏(市旅游局副局长) 韩秀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刚(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蒙高献(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胡绍银(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李克虎(市文体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德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 1名主管领导组成,并指定 1名联络员(办公室联系电话:65230056,65230078,联系人:韩标畴,手机13807589268)。 三、整治范围 (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整治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 (二)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商住楼(纯住宅建筑除外)以及建筑高度超过 24米的公共建筑,重点整治 50米以上90年代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重点整治高度 50米以上的在建工程。 (四)重要场所:博鳌亚洲论坛 2009年年会涉会宾馆、酒店等涉会场所,省市重要首脑机关,省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电力、电信、邮政枢纽等影响民生的重要场所。 (五)化工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专项排查整治内容包括以下四大类十九项主要内容。 (一)建筑情况。1、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3、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5、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二)消防设施。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三)消防管理。1、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2、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双人值班、持证上岗;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5、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6、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情况。 (四)灭火救援条件。1、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2、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3、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