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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新昆明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云政发〔2009〕12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意见》),做好省级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后我市的承接、运转、落实工作,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促进昆明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省赋予昆明市管理权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2009年起,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支持力度,赋予昆明市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这是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改革之举,是实现我市乃至全省跨越式发展的新思路、大手笔、好机遇;是提高行政效能,减少审批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举措。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昆明市工作进一步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昆明市改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标志性、里程碑意义。对于增强昆明的综合竞争力和带动辐射力,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贯彻落实省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重大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在现代新昆明建设进入第二个五年期的重要节点上,省政府出台了《若干政策意见》,将省级大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给昆明市,赋予昆明更加宽松、更为自主的政策环境,在思想解放上是一次大跨越、在体制上是一次大创新、在政策上是一次大突破,为现代新昆明建设“提速上档”注入了强大动力,为昆明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条件。珍惜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全面迅速贯彻落实好省赋予的各项政策,必将有力地促进昆明改革和发展。 第二,贯彻落实省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做好昆明工作的内在要求。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既需要全市人民自力更生、务实苦干,也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当前全国各城市竞相发展的情况下,城市综合竞争力还不强,产业支撑力和区域竞争力还较弱,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还不足,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日益凸显。这次省赋予昆明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力度大、数量多、范围广,为昆明市解决体制机制矛盾,缩小差距、进位争先,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但是政策再好,关键在于落实,落实政策比争取政策更为重要。而且,有权必须有责,权责是对等的。能否顺利承接、准确掌握、用好管好省下放的各项管理权限,是对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组织领导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把握能力、工作服务水平一个新的重大考验。只有接好政策、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把政策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果,才能加快昆明的改革和发展。 第三,贯彻落实省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辐射带动全省发展的光荣职责。昆明肩负着“一市带全省”的重任,贯彻落实好省赋予的管理权限,有利于增强昆明对区域内甚至更大范围内资源的配置和调控能力,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降低行政成本,为市场发展和企业发展创造空间,有利于增强在全省改革开放的示范作用、经济发展的带动辐射作用、文化建设的窗口作用、社会和谐稳定的支撑作用。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树立省会意识和服务全省的意识,通过落实和用好省赋予的各项政策,不失时机,快马加鞭,由“快走”变“快跑”,最大程度地发挥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力、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意见》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上下联动、紧密衔接,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快捷高效、便民利民,权责一致、加强监管”的要求,接好、用好、用足、管好省赋予的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效能,把政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责任,接好用好省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 省政府《若干政策意见》赋予昆明市8项优惠政策措施、67项行政审批和10项管理权限,直接涉及市发改、国资、财政、人事、环保、交通、建设、城管、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教育、卫生、文化、广电、科技、商务、旅游、林业、安监、公安、信息产业、机构编制、质监、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地税等27个责任部门(详见附件)。为确保省级下放权限的贯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迅速行动,主动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对接,在明确权限范围的基础上,逐一明确下放事项的审批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建立起下放事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