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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妇联,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精神,加强妇女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中宣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始“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艾滋病是一种直接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疾病,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我国自1985年首次报告艾滋病病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防治规划,明确相关政策,开展健康教育,落实防治措施,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救治,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艾滋病疫情仍呈快速上升趋势,特别是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比例在不断增加。据统计,在我国每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男性和女性的比例已从20世纪90年代的5:1上升到目前的2:1,局部地区已经达到1:1。 妇女是维系家庭的核心和养育子女的主要承担者。由于社会原因和生理原因,在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性接触传播比例呈上升趋势的过程中,女性感染艾滋病的机会增多,而在获得预防指导以及治疗、关怀和救助方面的机会相对较少,成为需要特别关注的群体。目前,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大部分处于生育活跃期,如果不进行及时阻断,经母婴传播途径感染的婴儿数量就会相应增加,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都将造成严重危害。 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的妇女艾滋病防治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需要,存在着对艾滋病在妇女中大范围流行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对其流行危害性及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对有效防治机制的探索不力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的重大意义,并把它作为妇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举措。通过这项行动,使人们进一步关注艾滋病对妇女的影响,动员广大妇女行动起来,与全社会一道共同抗击艾滋病,减轻艾滋病对妇女的威胁,构筑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坚固防线。 二、内容安排 开展“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循序渐进,常抓不懈。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首要环节。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通过面对面的、通俗易懂的教育和咨询,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要设立专门栏目进行宣传,并定期播发或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要根据女性青少年、未婚女青年、女性流动人口、农村妇女等不同女性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积极开展行为干预 对高危行为进行干预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宣传、卫生、人口计生以及妇女工作网络的作用,增强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公开发放安全套、安装安全套发放设施,增加安全套的可获得性,力求切断经性传播艾滋病的途径;通过在注射吸毒人员中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力求切断因注射吸毒经血液传播艾滋病的途径。 (三)精心实施救治关怀 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救治关怀,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可大大减少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要继续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的政策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做好艾滋病患者的救治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红十字会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怀活动。要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关爱,消除社会歧视。 (四)认真搞好项目引导 项目运作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式,也是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在“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中依托社区项目,搞好引导和管理。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整体规划,探索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实施方案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