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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任何人违反第7(1)条,或任何人在总监已根据第7(2)条禁止用火时,违反该项禁止而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生火或用火,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1年。 (4)根据第15(1)条被要求出示许可证的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出示许可证,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000。 第208A章附表 [第4及18条] 费用 条次 事项说明 费用 4(3) 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的指定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费用 免费 5(1) 将牛只、马科动物、绵羊、山羊、猪只、狗只、猫只或家禽带进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的许可证 免费 6 携带、管有或使用任何猎捕或陷阱类器具或任何枪械的许可证 免费 8(1) 切割、摘取或根除任何植物或植物的任何部分,或挖出、开垦或扰乱土壤,或撒播或种植任何种子或植物的许可证 免费 9(1) 出售或出租任何商品或物品的许可证 每月或不足一月$1430 10(1)(a) 展示任何标志、告示、海报、条幅或广告宣传品的许可证 每月或不足一月$237 10(1)(b) 建造或建立任何建筑物、棚屋或遮蔽处,或挖掘任何洞穴的许可证 每一建筑物、棚屋、遮蔽处或洞穴$317 10(1)(c) 建造或挖掘任何坟墓或在坟墓内放置任何人的尸体的许可证 免费 10(1)(d) 放置盛载人类遗骸的瓮盎的许可证 免费 11(1)(a) 举行公众集会或体育竞赛、公开演说或在公众集会上致辞的许可证 每次活动$467 11(1)(b) 举行任何为筹款而举办的活动(不论是否属慈善性质)的许可证 每次活动$467 11(1)(c) 进行以商业为目的或因商业而附带引起的任何活动的许可证 每日$237 11(3)(a) 在指定露营地点露营或建立帐幕或临时遮蔽处的许可证 免费 (1992年第326号法律公告;1995年第38号法律公告;1996年第178号法律公告;1997年第473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49号法律公告;2001年第30号法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