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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巨额赎回是指在某一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一般指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了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在遇巨额赎回的情况时,根据《开放式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超过10%以上的赎回可顺延赎回,顺延赎回交易是指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根据有关规定10%限额内的赎回申请,应当按每个账户占申请总额的比例分配给申请人,超过10%以上的赎回可延期办理,投资者对延期办理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的开放日连续进行赎回,直到将申请份额全部赎回为止。 第二十三条 撤单 1.撤单指对于投资者当日所发生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进行撤销处理。 2.撤单交易必须在原交易网点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进行,需要主管授权。办理撤单时,投资者需提供原交易的业务回执办理。 3.投资者必须完全撤单,不允许部分撤回原交易委托。 4.投资者办理撤单业务时,应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凭条(个人)》,并出示原交易的业务回执、借记卡、基金交易卡。 5.认购、申购撤单成功后,原委托金额当时即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赎回和基金转换交易撤单成功后,冻结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解冻。 6.柜员办理完撤单交易后,应收回原交易的业务回执,作为撤单交易的附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分红方式选择 1.分红方式是指投资者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的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再投资红利两种。分红方式选择是指投资者对本次红利分配方式(分派现金或红利再投资)的选择。 2.选择分派现金分红,投资者的红利将转入相应的资金账户;选择红利再投资,投资者的红利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转入投资者的基金交易账户。投资者待红利分派后打印《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确认书》。 3.每只基金的分红方式取决于开户时选择的分红方式,基金分红前,投资者可以重新选择该基金的分红方式,须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并提交借记卡和基金交易卡,对于未重新选择分红方式的基金仍然采用原来的分红方式。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资料变更 1.投资者资料变更是指投资者由于原有资料发生变化需进行交易账户的资料变更,变更需经主管授权后方可办理。 2.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没有未确认的交易和未达权益且资金账户正常时,可以进行资料变更。基金账号不可变更。 3.资料变更分为重要资料变更和非重要资料变更。 重要资料变更包括:资金账号。 非重要资料变更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等。 4.投资者申请资料变更需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借记卡、中行基金交易卡等。资料变更必须在原开户网点进行并留存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资金账户,原则上不能变更借记卡所对应的存折,只能针对原存折变更借记卡。在投资者存折丢失的情况下,才允许变更资金账号所对应的存折。 6.事后监督每日应及时打印核对资料变更报表,尤其应该注意变更资金账户的交易,有必要还应建立上门调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防范风险。 第二十六条 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品种进行转换的行为。 2.当交易账户为正常情况下,才能够做基金的基金转换。 3.基金转换是以基金转换份额的多少来进行处理的,即一次基金转换多少份额的基金。基金转换一次只能够处理一只基金。 4.某只基金能否进行基金转换和该基金是否为开放日是由其基金公司来决定。 5.基金转换需填写《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并提交投资者的身份证件、借记卡和基金交易卡。交易受理成功后,需等所转换基金的注册登记中心进行确认交割处理,由总行将处理结果传送到分行处理中心后,才能够确认客户基金转换是否成功及成功转换的基金份额。对于确认不成功的部分和全部转换基金份额,将恢复到客户的基金账户余额中。 第二十七条 查询打印 投资者可在任一联网代销网点柜台办理查询业务,代销业务网点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半年以内的联机即时交易查询,超过半年以上的历史交易查询,代销机构可通过其他方式协助办理,查询结束后可选择是否打印查询结果。打印确认书必须凭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办理。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交易账户卡或借记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查询基金账户的以下几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