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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字号】 农银办发[2002]290号
【颁布时间】 2002-08-07
【实施时间】 2002-08-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0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业务处理
  
  (一)账户开设。
  
  1.开设中央财政专户。总行营业部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财政预算外存款”科目下为财政部开设中央财政专户。
  
  2.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执收单位开户行根据财政部批准的开户通知,为执收单位预开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在“财政预算外存款”科目下生成账号,并将预开账户的账号、行名等资料上报总行营业部。总行营业部汇总后,统一书面报财政部,由财政部通知主管部门为本系统内各执收单位办理开户手续。执收单位开户行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正式为执收单位办理有关银行账户开设手续。
  
  (二)预算外资金直接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处理。
  
  1.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1)转账缴款。
  
  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缴款人提交的第一至第三联《缴款书》,应认真审查《缴款书》中收款人是否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是否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等。审查无误后,《缴款书》第一联加盖印章退缴款人,《缴款书》第二联作借方记账凭证,《缴款书》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缴款人户
  
  贷:财政预算外存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2)现金缴款。
  
  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执收单位或缴款人提交的第一至第三联《缴款书》,认真审查《缴款书》中收款人是否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是否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等。审核无误后,在《缴款书》第一联加盖印章退执收单位或缴款人,《缴款书》第二联作附件,《缴款书》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财政预算外存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3)如用卡、折缴款的,按卡、折类业务有关规定办理,会计核算参照三、(二)1《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2.同城范围内缴款人与执收单位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1)转账缴款。
  
  ①执收单位开户行的处理。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缴款人提交的第一至第三联《缴款书》,应认真审查《缴款书》中收款人是否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是否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等。审查无误后,《缴款书》第一联加盖印章后退缴款人,将《缴款书》第二联通过同城交换等方式提出交换。俟退票时间过后,《缴款书》第三联作贷方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往来科目
  
  或借:准备金存款
  
  贷:财政预算外存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②缴款人开户行的处理。缴款人开户行收到《缴款书》第二联,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缴款人户
  
  贷:××往来科目
  
  或贷:准备金存款
  
  (2)现金缴款,会计核算按照三、(二)1、(2)《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3)如用卡、折缴款的,按卡、折类业务有关规定办理,会计核算参照三、(二)2《同城范围内缴款人与执收单位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4)支付信息采用电子化方式传递的行处,《缴款书》第二联被截留,执收单位开户行应将《缴款书》第二联信息及时传递至缴款人开户行。
  
  3.缴款人与执收单位在异地不同行处开户的处理。
  
  (1)转账缴款。
  
  ①缴款行的处理。缴款人填制汇款凭证,须在“汇款用途”栏填写“财政收缴”字样及收费项目,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后提交其开户行。缴款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款人所填汇款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缴款人户
  
  贷:××往来科目
  
  或贷:全国(省辖)联行汇出汇款科目——实时汇兑户
  
  ②执收单位开户行的处理。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缴款人汇缴的款项后,应及时打印有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往来科目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待缴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同时,执收单位开户行将收到的款项,及时通知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将《缴款书》第一至第三联送交其开户行。执收单位开户行收到《缴款书》,应认真审查《缴款书》中收款人是否为执收单位的具体名称,账号是否为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账号等。审核无误后,执收单位开户行在《缴款书》第一联加盖印章退执收单位,填制银行内部凭证作借方记账凭证,《缴款书》第二联作附件,《缴款书》第三联作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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