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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力度加大。一是依法行政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法制机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采取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等方式进行了资格认证,盟直有关部门不断加强专业法律培训力度,按照《锡林郭勒盟推进依法行政2008年度工作安排》中关于开展案件评查的要求,盟交通局、农牧业局、商务局分别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法》内容为主的培训。盟交通局邀请交通部法律顾问,对本系统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培训。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法》,在培训结束后,采取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培训效果。二是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方式更加丰富。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盟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及规章颁布日或颁布周年纪念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开展了各种法律宣传活动。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盟司法局把《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列入《锡林郭勒盟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行重点宣传。盟农牧业局、盟交通局根据本部门执行法律的特点,分别采用寓送法下乡寓和寓送法上门寓等方式,为农牧民、广大交通业主提供专业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盟经委对本部门执行法律、法规通过报纸、电台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通过培训和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政府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队伍建设得到一定的加强。各地政府法制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在处理矛盾纠纷、行政决策、涉法事务中,能够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多伦县政府对外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全部经法制机构审核;乌拉盖管理区法制办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涉法信访案件,很多疑难案件通过法律手段得到解决。部分旗县市区领导比较重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二连浩特市、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左旗、太仆寺旗、东乌旗、西乌旗设立了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锡林浩特市、正镶白旗、正蓝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均由政府副秘书长或者政府办副主任兼职法制办主任。各旗县市行政复议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能足额拨付。盟直部门中,公安局设了专职的法制机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各地、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相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 (一)有的地区、部门领导的依法行政观念还不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领导认为依法行政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和正常工作的开展,对上级布置的依法行政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当中去。致使一个地区、部门的整体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影响。特别是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审批、许可、收费和服务项目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由于领导不重视,部分地区和部门工作进展缓慢或者没有开展,影响了全盟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二)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有的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在办案程序、实体内容、文书规范和案卷装订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大部分行政许可案卷没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示范文书》标准进行规范。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在考核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情况:一是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把关或对法制机构的正确意见不予采纳;二是有的旗县政府或盟直部门没有将规范性文件报行署备案,有的不在规定时限内备案。三是一些工作人员不善于正确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准确定义,致使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普通文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