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9]5号
【颁布时间】 2009-02-04
【实施时间】 2009-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815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09-201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32. 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力度。提高公民、法人和经济组织的仲裁意识。到2010年,仲裁法律知识在全市城乡得到广泛普及,仲裁法律制度在建设、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汽车、粮食深加工等领域得到全面推行。在各县(市)、区和行业组织普遍建立仲裁工作站。
  
  33. 加强仲裁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办案和规范仲裁行为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加强仲裁工作人员和仲裁员队伍的管理,预防和惩治“以案谋私”行为,发挥“一裁终局”、简便快捷、公平公正的优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仲裁的公信力。
  
  九、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34.建立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各级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依法行政的专题学习。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组织和支持机关工作人员的自学和在职学习。
  
  35.完善培训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计划,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开展集中培训,举办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专题培训,开展法制大讲堂、双休日干部学校等形式的日常培训。逐步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
  
  36. 落实考核制度。探索制定长春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评价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奖惩和干部任免挂钩。
  
  37. 加强法制宣传。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形成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十、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8.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并层层抓好落实。
  
  39. 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的指导;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40. 完善定期报告机制。市和县(市)、区政府要在每年年底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向本级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法制部门要对定期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通报。建立市和县(市)、区行政首长定期听取重点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制度。
  
  41. 完善法制队伍建设机制。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2010年前,要依法建立完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法制机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