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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824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第571V章 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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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如证监会已根据第8(1)(b)条作出指示,则所施加的条件,须属证监会认为对透过该条所述的认可交易所的设施买卖的证券,维持一个有秩序和公平的市场是有需要或合宜的;
  
  (c)如证监会已根据第8(1)(c)条作出指示,则所施加的条件,须属证监会认为是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的,或就保障一般投资者或保障该条所述的投资者而言是适当的。(5)在第(3)款中,“进一步申述”(further representations) 指在证监会所决定的合理时间内呈交的,由有关的发行人或有关的认可交易所决定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书面兼口头形式作出的申述。
  
  (6)本条授予证监会的权力,仅可由证监会会议行使,不得转授。
  
  (7)证监会任何成员如曾决定根据第8条行使证监会的权力,则不得参与证监会在就该次行使权力而执行本条授予该会的职能时进行的商议或投票。
  
  (8)不论第(7)款有任何规定,该款所提述的证监会成员仍可出席证监会在就该次根据第8条行使权力执行本条授予该会的职能而进行的任何会议或程序,并可就他的决定作出他认为需要的解释。
  
  第571V章 第10条第8及9条的补充条文
  
  (1)在证监会为听取根据第9(3)(b)(iii)条向该会作出的口头申述而进行的聆讯中,有关的发行人及有关的认可交易所各自有权由其大律师或律师代表。
  
  (2)如有根据第9(1)或(2)条作出的申述针对根据第8(1)条作出的指示提出,则在证监会根据第9(3)条作出决定前,有关的证券的一切交易均须继续暂停。
  
  第571V章 第11条重新上市的限制
  
  凡证券根据第9(3)(d)条被取消上市,除非按照第2部的规定,否则该证券不得在任何认可证券市场再度上市。
  
  第571V章 第12条股份登记员的认可
  
  第4部
  
  认可股份登记员
  
  (1)证监会可认可某个组织,作为一个就本规则而言其每名成员均为认可股份登记员的组织。
  
  (2)证监会可取消任何根据第(1)款认可的组织的认可。
  
  (3)证监会须备存一份根据第(1)款认可的组织的名单。
  
  第571V章 第13条未有聘用认可股份登记员时证券不得上市
  
  如任何法团向任何认可交易所提出要求将该法团已发行或将会发行证券上市的申请,除非申请人是认可股份登记员或聘用一名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否则该认可交易所不得批准该项申请。
  
  第571V章 第14条停止聘用认可股份登记员等时须暂停交易
  
  (1)如─
  
  (a)某法团的证券已在认可证券市场上市;而
  
  (b)该法团停止作为认可股份登记员,或停止聘用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则有关的认可交易所须给予该法团通知,指出除非在该通知指明的日期(该日期为该认可交易所首次获悉停止一事的日期后的3个月)或自该通知的日期起计的21日(两者以较迟者为准)前,该法团成为认可股份登记员或聘用一名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该认可交易所有意暂停该法团的证券的交易。
  
  (2)如该法团没有遵从根据第(1)款给予的通知所述明的规定,该认可交易所须暂停该法团的证券的交易。
  
  (3)如证监会认为某认可交易所没有或忽略于合理时间内,根据第(1)款将通知给予已停止作为认可股份登记员或停止聘用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的法团,则证监会可规定该认可交易所根据该款将通知给予该法团,而该认可交易所须立即遵从该项规定。
  
  (4)当根据第(2)款暂停任何法团的证券的交易的认可交易所信纳该法团已成为认可股份登记员,或已聘用一名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则该认可交易所须准许该证券恢复交易。
  
  第571V章 第15条豁免的权力
  
  (1)证监会可豁免在第(2)款所指的通知指明的法团所发行的全部或某个类别的证券,使它不受本部的所有或任何条文规限。
  
  (2)证监会须就根据第(1)款批给的豁免,通知在该通知指明的法团以及有关的认可交易所,即该营办该等获豁免类别的证券上市或拟上市的认可证券市场的认可交易所。
  
  (3)证监会可撤回根据第(1)款批给的豁免,并须就该项撤回给予通知,方式与根据第(2)款就豁免给予通知的方式相同。
  
  (4)如就任何法团的证券所批给的豁免根据第(3)款被撤回,则除非有以下情况,否则有关的认可交易所须暂停该证券的交易─
  
  (a)在给予撤回通知的日期当日,该法团是认可股份登记员或聘用一名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或
  
  (b)在给予撤回通知的日期后3个月内,该法团成为认可股份登记员或聘用一名认可股份登记员作为其股份登记员。
  
  第571V章 第16条针对暂停交易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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