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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8. 互连 1. 一旦符合技术和适用法例的规定,持牌人不得歧视、拒绝或妨碍其他公共电信营运商与其电信网络互连。 2. 其他营运商与持牌人互连网络时,须向其缴付回报,其金额由双方协定,并经行政长官核准。 3. 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互连的回报金额,由行政长官尽可能地以接近持牌人所投放的成本水平来厘定。 19. 营运网络和服务提供的连续性 1. 根据与其他营运商和客户订立的协议规定,持牌人必须确保其电信网络及获批准服务的持续营运。 2. 仅在获得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的许可,又或因不可归责於持牌人的行为或事实下,因进行工作而限制或中断网络的营运。 3. 在非上两款订定的情况下,因有限度提供服务或中断服务而对第一款所指协议的他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持牌人承担责任。 4. 如预料提供有限度服务或中断服务,持牌人应向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及客户作出合理的预先通报,并说明其期间、范围及动机。 20. 服务质素 1. 持牌人必须按照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订定的基本质素指标,提供获批准的服务。 2. 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提出要求时,持牌人必须提供一切足以作出服务质素评估的报告、资料和数据。 21. 限制或中断对其他营运商及客户提供服务 1. 在下列情况下,持牌人得中止或停止向客户或其他营运商提供服务: 1) 不履行合同或其他适用的规定; 2) 未於协定期间缴交因提供服务所引致的任何费用。 2. 在上款所指情况下,应事先通知犯错的客户或营运商,以便作出修正。 22. 收费 1. 由持牌人提供的服务,将由享用者按政府核准的收费及收款方式付费。 2. 订定收费时,在顾及持牌人投资的商业效益的需要下,应尽量贴近分项评估後的服务成本。 3. 发给客户的发票应适当地列明所提供的服务及适用的收费。 4. 持牌人应将对服务收费表所作的更改呈交政府核准。 5. 倘有关收费有违公平竞争原则,又或与地区中近似营运商作比较下属不合理者,则政府在具理据的决定下,可规定作出更改,尤指订定收费的最高值。 23. 监察实体 1. 由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负责监察对本牌照的履行情况。 2. 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应采取一切认为适当的措施执行本身的监察权限,尤其对服务的控制和持牌人对义务的履行,并可用认为合适的方式及在认为合适的时间,查证由持牌人提交的报告、资料及数据的准确性。 24. 监察 为上条款规定的目的,持牌人必须: 1) 任由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通行其一切设施; 2) 对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监察工作的实施提供一切资料和解释,并给予一切必要的方便; 3) 提供一切簿籍、记录及文件予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以便查阅; 4) 在电信暨资讯科技发展办公室要求下当面进行测试,以评估所提供服务及设备运作的特徵和状况。 附 件 公司架构说明 员工分配 为配合本公司全力於澳门开展极具挑战性及高水准的流动电话业务,我们预期大部份的员工将会在澳门本地招聘及接受培训。在流动电话商用服务正式推出市场的一年後,估计约有100名员工将会参与投入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 (HTML) 的运作,其中约七成的员工将是澳门本地居民,其余的三成员工则会由香港和记电话有限公司调派到澳门工作,这批香港员工全属资深的管理人员,他们会将在电讯业丰富的知识及经验转移予本地员工。本公司之目标为於推出服务三年後增加澳门本地员工之比例约至八成。 建议的HTML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建议公司架构组织图 五年投资计划书 为在澳门建设一高质素的流动通讯业务,我们计划需投入的累计资本性开支,首年约达至一亿三千万澳门币,而合共首五年之累计资本性开支约达至二亿澳门币。 五年发展策略计划书 商业策略 HTML 的业务计划是基於市场指标而定,故会因应市场发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电信条例规范而有所调整。除提供现时已广为香港流动电话用户欢迎的服务外,我们亦计划发展一套配合澳门本地流动电话市场环境及需要的服务,其中包括: * 提供一系列先进而超值的流动电话及循环储值智能咭,以配合多元化的增值服务,让客户享用最全面的产品及服务 * 创新及以客为本的服务 * 配合个人及商业用户需要之高质素漫游服务、IDD国际长途电话及数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