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8号
【颁布时间】 2006-06-21
【实施时间】 2006-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7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接上页]

  │21 持有何种体检合格证?│22 体检合格证颁发日期: │
  
  │□I级□II级□IIIa级□IIIb级□无 ││
  
  ├──────────────────────────┼─────────────────────┤
  
  │25是否已经获得理论考试合格证? │理论考试合格证颁发日期:│
  
  │□否□是││
  
  ├──────────────────────────┼─────────────────────┤
  
  │25是否已经获得技能考核合格证? │技能考核合格证颁发日期:│
  
  │□否□是││
  
  ├──────────────────────────┼─────────────────────┤
  
  │27是否经过专业训练机构的民航总局认可的专业课程训练并│专业课程训练合格证书名称:│
  
  │取得合格证书? ││
  
  │□否□是││
  
  │││
  
  ├──────────────────────────┴─────────────────────┤
  
  │申请人最近一年内岗位培训经历│
  
  ├──────┬───────────────────────────┬─────────────┤
  
  │起止日期│ 岗位培训项目、名称 │岗位培训教员签字│
  
  ├──────┼───────────────────────────┼─────────────┤
  
  ││││
  
  ├──────┼───────────────────────────┼─────────────┤
  
  ││││
  
  ├──────┼───────────────────────────┼─────────────┤
  
  ││││
  
  ├──────┼───────────────────────────┼─────────────┤
  
  ││││
  
  ├──────┼───────────────────────────┼─────────────┤
  
  ││││
  
  └──────┴───────────────────────────┴─────────────┘
  
  ┌───────────────────────────────────────────┐
  
  │申请人最近一年内岗位工作经历│
  
  ├──────┬─────────────────┬──────────────────┤
  
  │起止日期│岗位经历│ 监督管制员签字 │
  
  ├──────┼─────────────────┼──────────────────┤
  
  ││││
  
  ├──────┼─────────────────┼──────────────────┤
  
  ││││
  
  ├──────┼─────────────────┼──────────────────┤
  
  ││││
  
  ├──────┼─────────────────┼──────────────────┤
  
  ││││
  
  ├──────┼─────────────────┼──────────────────┤
  
  ││││
  
  ├──────┴─────────────────┴──────────────────┤
  
  │Ⅳ声明:我保证上述填写内容属实,如有不实后果本人负责。│
  
  ├────────────────────────┬──────────────────┤
  
  │31 申请人签字 │32 申请日期 │
  
  ├────────────────────────┴──────────────────┤
  
  │Ⅴ岗位培训教员推荐:在担任该申请人岗位培训教员期间,我认为其表现良好,并已经按照《中国│br /  br /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岗位培训,经检查考核已经达到培训│
  
  │目的和要求。│
  
  ├────────────────────────┬──────────────────┤
  
  │33 岗位培训教员签字 │35 推荐日期: │
  
  ├────────────────────────┴──────────────────┤
  
  │Ⅵ监督管制员推荐:在监督该申请人岗位工作期间,我认为其工作表现良好,已经具备所申请执照│
  
  │类别的实际管制工作能力。│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