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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7]46号
【颁布时间】 2007-08-16
【实施时间】 2007-08-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32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目标
  
  (一)普查目的。
  
  通过污染源普查,掌握全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治理设施能力及技术水平、污染排放规律,分析全省污染源的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为全省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二)普查目标。
  
  1、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
  
  2、建立省与地方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核定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3、提高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4、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内容和种类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油料、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的主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以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猪、奶牛、肉牛、蛋鸡和肉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和污水开展调查。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工厂化养殖为调查对象,针对鱼、河蚌、鳖等规模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开展调查。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普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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