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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1996-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澳大利亚1995海关关税法

[接上页]

  3811.21.10 15(C)
  
  3811.21.90 15(A)
  
  3817.10.90 11(I)(3)(a)
  
  3819.00.00 15(A)
  
  50B 15(A)
  
  (2)如果在特定日,根据本条第1款之规定,应交纳的货物关税税率提高,则当天并且自当天起,进口的用于国内消费的货物应交纳相同税率的关税。
  
  (3)如果在特定日,根据本条第1款之规定,应交纳的货物关税税率提高,则首席执行官应当在当天或当天之后尽快在《公报》上向公众发布通告,告知提高后的税率以及适用该税率的货物名称。
  
  第二十条 当货物由容器和物品组成时的关税
  
  如果
  
  (a)货物由容器和容器中的物组成;并且
  
  (b)假如容器中的物在澳大利亚制造或生产时,根据《1921年关税征收法》,这些物将被征收关税;并且:
  
  (c)根据归类规则,据以划分该货物类别的税则为容器单独进口时对该容器进行分类所依据的税则,
  
  则该货物的关税相当于容器单独进口时应交纳的关税额和容器中的物单独进口时应交纳的关税额之和。
  
  第三部分 杂项条款
  
  第二十一条 《1987年海关关税法》的废除
  
  (1)《1987年海关关税法》作废。
  
  (2)即使根据本法第15条应对1996年7月1日之前澳大利亚进口的货物征收海关关税,但依据已被本法废除的法律,对于此类货物无须交纳海关关税。
  
  (3)依据本条第4款,1996年7月1日之前一直有效的《1987年海关关税法》被视为已根据1995年或1996年向众议院提交的海关关税提案做出修改。
  
  (4)如果在1996年7月1日之前,议会任一议院根据动议通知通过决议,决定本条第3款不适用于该款所指的特定海关关税提案和决议中确定的海关关税提案,则该款不适用于此类海关关税提案。
  
  第二十二条 过渡性条款
  
  尽管有本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如果
  
  (a)在1996年7月1日之前向澳大利亚进口货物并且是用于国内消费而首次进入;并且
  
  (b)在1996年7月1日或该日之后,该货物为国内消费而再次进入澳大利亚,以至于根据本法第十五条对其征收海关关税;以及
  
  (c)由于《1901年海关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该货物的关税税率在该货物为了国内消费而首次进入澳大利亚时为有效的税率,
  
  则该货物的关税为本法尚未颁布时该货物应交纳的关税。
  
  一览表1 适用特殊税率的国家和地区类别
  
  第十二条 
  
  第二部分??适用DCS关税税率的发展中国家
  
  第1节 ??发展中国家
  
  第一栏
  
  国家
  
  第二栏
  
  缩写
  
  阿尔巴尼亚
  
  ALBA
  
  阿尔及利亚
  
  ALGR
  
  安哥拉
  
  ANGO
  
  安提瓜与巴布达
  
  AGUA
  
  阿根廷
  
  ARGE
  
  巴哈马
  
  BAHA
  
  巴巴多斯
  
  BARB
  
  巴林
  
  BHRN
  
  伯里兹
  
  BELE
  
  玻利维亚
  
  BOLI
  
  波斯尼亚与黑山共和国
  
  BOHR
  
  巴西
  
  BRAZ
  
  文莱
  
  BRUN
  
  保加利亚
  
  BULG
  
  喀麦隆
  
  FCAM
  
  智利
  
  CHLE
  
  中华人民共和国
  
  CHIN
  
  哥伦比亚
  
  COMB
  
  刚果
  
  COBR
  
  哥斯达黎加
  
  COST
  
  科特迪瓦
  
  IVOR
  
  克罗地亚
  
  CROA
  
  古巴
  
  塞浦路斯
  
  CYPR
  
  捷克共和国
  
  CZEH
  
  多米尼加
  
  DMCA
  
  多米尼加共和国
  
  DOMI
  
  厄瓜多尔
  
  ECUA
  
  埃及
  
  EGYP
  
  萨尔瓦多
  
  SALV
  
  加蓬
  
  GABO
  
  加纳
  
  GHAN
  
  格林纳达
  
  GNDA
  
  危地马拉
  
  GMLA
  
  圭亚那
  
  GUYA
  
  洪都拉斯
  
  HDRS
  
  匈牙利
  
  HGRY
  
  印度
  
  INIA
  
  印度尼西亚
  
  INDO
  
  伊朗
  
  PSIA
  
  伊拉克
  
  以色列
  
  ISRA
  
  牙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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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旦
  
  JORD
  
  肯尼亚
  
  KENY
  
  朝鲜人民共和国
  
  KRDR
  
  韩国
  
  RKOR
  
  科威特
  
  KUWA
  
  黎巴嫩
  
  LEBA
  
  利比亚
  
  LBYA
  
  马达加斯加
  
  MASY
  
  马来西亚
  
  M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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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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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N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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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鲁
  
  菲律宾
  
  PHIL
  
  波兰
  
  POLA
  
  卡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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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尼亚
  
  ROUM
  
  圣克里斯托弗与纳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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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卢西亚
  
  STLU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
  
  ST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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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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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洛文尼亚
  
  SLOV
  
  斯里兰卡
  
  SRIL
  
  苏里南
  
  SRNM
  
  斯威士兰
  
  SWZI
  
  叙利亚阿拉伯共和国
  
  SYRI
  
  泰国
  
  T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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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NI
  
  土耳其
  
  TURK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UAEM
  
  乌拉圭
  
  URUG
  
  委内瑞拉
  
  VENZ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VIET
  
  津巴布韦
  
  ZIMB
  
  第2节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区
  
  第一栏
  
  地区
  
  第二栏
  
  缩写
  
  安圭拉岛
  
  ANGA
  
  百慕大
  
  BMDA
  
  不列颠印度洋地区
  
  BIOT
  
  不列颠维尔京群岛
  
  BVIR
  
  开曼群岛
  
  CAYM
  
  福克岛与附属地
  
  FALK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FYRM
  
  直布罗陀
  
  GIBR
  
  香港
  
  HONG
  
  约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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