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WAKE 第三部分??适用DC关税税率的发展中国家 第1节 -发展中国家 第一栏 国家 第二栏 缩写 阿富汗 AFGH 孟加拉国 BADE 贝宁 BENR 不丹 BHUT 博茨瓦纳 BOTS 布基纳法索 BURK 布隆迪 BRND 柬埔寨 CMBD 佛得角 CVER 中非共和国 CEAR 乍得 科摩罗 CMRO 吉布提 DJIB 赤道几内亚 EGUI 厄立特里亚 ERIT 埃塞俄比亚 ETHI 冈比亚 GAMB 几内亚 GUIN 几内亚-比绍 BGUI 海地 HAIT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LAOS 莱索托 LESO 利比里亚 LIBE 马拉维 MLWI 马尔代夫 MLDV 马里 毛里塔尼亚 MRTN 莫桑比克 MOZA 也门共和国 BURM 纳米比亚 NAMI 尼泊尔 NEPA 尼日尔 NIGE 卢旺达 RWAN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SAOT 塞拉里 SLEO 索马里 SOML 苏丹 SUDA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TANZ 多哥 乌干达 UGAN 也门民主共和国 YEMN 扎伊尔 ZAIR 赞比亚 ZMBA 第2节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区 第一栏 地区 第二栏 缩写 美属萨摩亚 SAMO 法属玻利维亚 PLYN 关岛 马里亚纳群岛 MRNS 新喀里多尼亚 NCAL 帕劳群岛 PALU 皮特凯恩岛 PITC 多克兰群岛 TOKI 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 WALL 一览表2一览表3的一般归类规则 第七条 应当秉着下列原则划分一览表3中的货物类别: 1、部分章以及节的名称只为方便查询而设立;出于法律的目的,应当根据税目或者相关部分或章的注释中的要求决定类别。在这些税目或注释无相反要求时,根据下面的条款决定类别: 2、(a)如不完整或未完成的物品具有完整或已完成的物品的本质特征,则在税目中提及的物品应当视为包括不完整或未完成的物品。并且如提交时尚未组合,该物品应当视为同时包括完整或已完成的物品,或根据本规则按完整或完成物品的分类。 (b)税目中提及的任何物质或材料,应当视为包括其与其他物质或材料的混合或联合物。所提及的物质或材料组成的货物应当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以该物质或材料组成的货物。由多种物质或材料组成的货物应根据规则3中的原则进行归类。 3、当适用规则2(b)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货物可被初步归入两个或多个税目下时,应当按以下方式进行归类: (a)做出最具体描述的税目应优先于只做出一般描述的税目。但是,当两个或多个税目都只是提及混合物或复合物中包含的物质和材料的一部分,或只涉及用于零销的一组货物的一部分,则就该货物,这些税目视为同样具体,即使其中一个税目对该货物做出了更完整或更精确的描述也不例外。 (b)由不同物质或不同成份组成的混合物、复合物以及用于零售的一组货物,如果不能根据本规则a的规定进行归类,则应当按照给予这些货物本质特征的物质或成份进行归类,只要该标准可以适用。 (c)当货物不能根据(a)和(b)的规定进行归类时,应当根据在可以同等考虑的税目中位于数字顺序最后的税目进行归类。 4、不能根据上述规则归类的货物,应当根据其最近似的货物适用的税目进行归类。 5、除上述条款外,对下列规则中所指的货物应适用下述规则: (a)相机容器、乐器容器、枪支容器、制图器容器、项链容器以及类似容器,特别是为容纳特定货物以适合长期使用而制作或组装的并且随同这些货物提交了容器,应当随通常用于出售的此类货物进行归类。但本规则不适用于赋予了整体本质特征的容器; (b)依据上述(a)中规定,如果随同货物提交的包装物质和包装容器通常用于包装此类货物,则其应随货物进行归类。但当此类包装物质或容器明显适合于重复使用时,本条款无法律约束力。 6、出于法律目的,子目下货物的类别应当根据此类子目的条件和任何相关子目的注释决定,以及根据已在细节上作了必要修改的以上几条规则做出决定,但须明确只有相同层次的子目才具可比性。为本条规则之目的,相应部分和章的注释同样适用,除非文本中有相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