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7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大骨节病防治。
  
  1.监测。按照《全国大骨节病监测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9〕128号),开展大骨节病监测工作。
  
  2.治疗。
  
  (1)目的。在大骨节病重病区,为贫困的大骨节病患者提供救治服务,缓解患者临床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为科学防治成人大骨节病积累经验。
  
  (2)治疗原则。主要采取缓解症状、改善关节功能的药物治疗,严禁滥服激素类药物,以免造成严重后果,本项目不安排手术治疗。
  
  (3)治疗对象。按照《大骨节病诊断标准》(GB16003),在四川、西藏、青海大骨节病病区选取I度重症或II、Ⅲ度病例进行治疗。
  
  (4)治疗方法。项目省根据本省情况制定治疗实施方法和选择相应药物,并由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
  
  (5)临床疗效观察。各项目省按照“大骨节病疗效观察方法”(见附件)进行临床疗效观察,结果填入表3。
  
  (五)克山病防治。
  
  1.监测。按照《全国克山病监测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09〕127号),开展克山病监测工作。
  
  2.治疗。
  
  (1)目的。在克山病重病区,为贫困的克山病患者提供救治服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为治疗克山病患者积累经验。
  
  (2)患者选择。根据调查资料,将经过临床医生确诊的克山病患者确定为治疗对象,危重病人除外,结果填入表4。
  
  (3)治疗原则。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家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由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施治,主要采用改善心脏功能的利尿剂、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强心剂或血管扩张剂等药物治疗。
  
  (4)疗效观察。用药6个月后,依据克山病疗效判定标准(WS/T 209)进行疗效观察,结果填入表4。
  
  (5)建立病例档案。对治疗对象进行临床检查,确定治疗方案,建立病人档案(电子档案从http://www. hrbmu.edu.cn/ crcfedc/ index.htm下载)。
  
  (六)人员培训。
  
  1.项目实施培训。
  
  (1)目的。通过培训,使项目执行者理解、掌握《管理方案》和本方案,能够正确填报相关工作表格。
  
  (2)培训对象。省、市、县、乡的相关行政和业务人员。
  
  (3)培训内容。国家下发的《管理方案》和本方案、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为实施项目需要补充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培训方法。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逐级开展培训,关键要做好地市、县级、乡级项目执行层面人员的培训,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完成质量。
  
  2.专业人员岗位培训。
  
  (1)目的。为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全面提高地方病防治专业队伍素质,使其具备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监测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年度项目重点加强地市级和县级专业骨干培训,以地方病监测为重点,强化防控队伍建设。
  
  (2)培训对象。地市级和县级地方病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3)培训内容。以新的全国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为重点,兼顾流行病学现场调查技术、疾病监测理论与实践、项目管理、信息统计与分析、地方病诊断与实验室检测技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疾病控制技术规范等实用知识与技能。
  
  (4)培训时间。每期培训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40学时。
  
  (5)培训方法。各项目省根据所辖地区地方病流行状况,开展地市级和县级地方病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按照培训内容设立不同种类培训班。采取互动式教学方式,要求理论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以案例分析为重点,强化专业技能训练,提高学员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流行病学现场调查、数据管理与分析等实用技术培训,既要注重理论学习,又要充分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教学;地方病诊断技术、技术标准等培训,要注重与现场实际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地方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要安排在实验室进行,通过演示和实际操作,掌握各种样品检测方法。
  
  培训结束后,各项目省要对学员掌握培训知识情况进行测评,统计培训测评合格率,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会议通知、培训教材、教学计划、日程安排、考试试卷、学员成绩单、学员反馈意见、培训班总结和学员考勤登记表等,填写表5-1、5-2、5-3、5-4。
  
  (七)健康教育。
  
  1. 目的。普及相关地方病防治知识,增强病区人群的防病意识,促进不良生活行为和习惯的改变。
  
  2.范围与目标人群。
  
  (1)范围。按照本年度项目管理方案的任务安排,结合各地区的地方病病种及其防治工作实际,选择病情较重、偏远地区的县,作为健康教育项目县。大众传播要覆盖整个项目县;在每个项目县按病种选择3个项目乡(如果一个乡有2种以上地方病,可以重复选择),每个乡在中心小学校4~6年级的班级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在上述项目乡,每乡选择3个村,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