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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质检特[2010]第37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8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51)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投入的支持力度。研究建立安全监察与检验机构的投入模型。争取国家财政部门增加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专项经费,加快国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中心建设,支持国家级科研试验基地建设,在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中增加对基层的投入。各级质监部门应当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和协调,建立稳定的专项投入渠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财政专项经费,重点解决基层监察机构编制不够、经费不足、装备欠缺等突出问题。
  
  (52)进一步完善检验收费管理机制。积极与财政、物价部门协调,研究制定统一收费政策,改革检验计费方式,完善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检验收费收支管理,保证检验收入用于检验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53)形成有效的企业投入机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加大企业安全投入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督,形成合理的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的投入。
  
  (四)落实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要求。
  
  (54)发挥各方积极性,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安全管理,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检验把关、企业负责、行业自律、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安全监察工作格局。对内加强与质量监督、执法打假、出入境检验等工作部门的有效联动,对外加强与安监、建设、交通、水利、消防、工商、财税、金融、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多元共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55)围绕国家外交外贸工作大局,加强与重要国家、地区监管部门和国际组织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领域的合作,拓展交流渠道,形成制度化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在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优势领域努力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地位和话语权。支持和鼓励检验机构、行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特种设备产品和检验检测服务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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