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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工作安排 2010年生鲜乳专项整治从2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通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支撑全年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2月份,印发整治方案,部署全年活动;加快清理整顿进度,月末实现全部奶站持证经营;印发《2010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二)3月-4月,召开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暨奶业生产形势座谈会; (三)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四)3月-5月,开展上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五)4月-6月,开展羊奶生产收购情况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羊奶收购管理办法; (六)3月-6月,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七)3月-9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八)4月-11月,配合农业部开展重点地区飞行抽检; (九)4月-5月,对重点市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十)7月-10月,开展下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十一)12月,全面总结201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在遵照全省《2010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总体工作要求的同时,生鲜乳专项整治活动还需做到: 一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地要根据省里方案和当地实际,细化生鲜乳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明确具体目标和责任,强化执行考核和督导。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各级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要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顿工作开展。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影响,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于每月30日前将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开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认真梳理归纳,形成文字总结,突出量化指标和典型做法经验,向省局报送;奶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要随时报送。 附件2: 山东省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