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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严格执法、组织落实。在整治活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四)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有重大案件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五、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0年2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2月,制定我省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下达我省2010年兽药监督抽检计划、2010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 3月至11月,深入开展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三)总结阶段 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于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总结(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全省将于12月份进行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总结,并向农业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