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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重大问题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在充分发扬民主、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权责对等、配合密切、运行高效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集体领导的作用,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纪检、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成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健全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一次心,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同志谈一次话,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经常谈心。要注重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党委(党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做团结的表率。班子成员都要严于律己,坦诚相见、真诚合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做到讲党性、讲大局、讲风格,自觉维护班子的集体权威。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准选好干部,配强配好领导班子。将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廉洁勤政,能够担当起质监事业重任的坚强领导核心。对软弱涣散、不思进取、能力水平差、个人主义突出、群众公认度低、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问题严重的要予以组织处理。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把党委(党组)会推荐、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干部自荐等多种提名方式结合起来。规范提拔、平级调整、主要领导岗位、交流提拔干部等具体提名程序。合理确定参加推荐测评的人员范围,正确运用推荐测评结果,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推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定向推荐和非定向推荐形式。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考察标准,视情商请地方组织部门共同参与考察,增强考察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性、公开性和科学性。积极探索垂直管理体制下的干部选拔机制,建立与地方组织部门协商机制,积极探索质监干部与地方干部交流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推进系统内干部上下交流、横向跨区域交流力度,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调配基层局领导职数,优化基层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聘任制,努力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途径和方法。执行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制度。 (三)着力提升基层领导班子能力。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质监事业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好配强基层“一把手”。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要求,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拓展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在实践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继续在基层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四力五形象”(驾驭全局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科学监管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勤奋学习的形象、团结协作的形象、务实创新的形象、勤政为民的形象、廉洁自律的形象)优秀领导班子评选活动,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