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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质监局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质监系统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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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四个”文件,健全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支持党支部充分履行对全体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建立健全服务党员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为党员解惑释疑、排忧解难,增强党内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党员先锋岗、党员奉献日、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和社会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奖惩制度,注重培养树立党员先进典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认真贯彻党员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意在各项重大任务中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视在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青年人才中发展党员,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成员要通过建立党建联系点,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和部门党建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党建来推动质监事业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要在党员教育培训和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党建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积极探索行政垂直管理与党的关系属地管理两种体制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以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搭建系统党建工作的交流和协调平台,形成“上下联动”的党建工作机制。
  
  七、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促进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
  
  (一)加强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从领导和机关做起,整顿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诫讲空话、讲套话、讲不管用的话,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着力解决有的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态度生硬等问题。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至少完成一个课题调研任务。要拓展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阅处群众来信等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前征求意见和群众代表参与决策等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落实群众对本单位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发扬艰苦奋斗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做到生活节俭、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工作纪律。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务消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办公费、会议费和接待费等支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行健康向上的社会交往、休闲娱乐,对不良现象及时提醒、批评、制止和处理。
  
  (四)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年度工作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党性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与民主生活会内容结合起来,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
  
  八、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主体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职责。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建立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三谈两述”制度。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对因失察失管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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