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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3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责任部门: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
  
  8.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六大新兴产业总量达到2万亿元。突破100项新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形成1-2个千亿元级新兴产业集群。新授牌10家特色产业基地。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
  
  9.继续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深入实施百项千亿重点技改工程,确保新开工100个重点技改项目。落实工业优化升级年度分解任务,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力争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大企业达到115家。
  
  (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0%。培育形成1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服务业企业争取达到35家。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1.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设立和兼并国内外研发机构,力争70%的本土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内部研发机构。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20%,授权量增长25%;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20%,授权量增长25%。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12.深入推进产学研结合。启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份建设。新建20家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责任部门:省科技厅、教育厅)
  
  13.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组织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7批资助项目,选拔高层次行业拔尖人才1500名。引进海外高层次紧缺人才2000名。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00个。培育认定100个高层次创新科研团队。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
  
  14.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稳定3000万亩水稻面积。新增高效农业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其中新增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建立20个农业种苗繁育中心。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20万户农业科技示范户。重点建设100家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200家农业科技企业。
  
  (责任部门:省农委、科技厅、海洋渔业局、农机局)
  
  15.扎实推进农村六件实事工程。
  
  (1)农村人才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农技人员培训1万人,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1万人。
  
  (责任部门:省农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乡镇企业局)
  
  (2)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资金不低于15元。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不少于10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3000个村卫生室基本设备建设。
  
  (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财政厅)
  
  (3)为农服务工程。继续实施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成1000个为农服务社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600座。建设农村小型桥梁5500座。
  
  (责任部门:省扶贫办、供销社、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4)农村文化工程。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村基层服务点全覆盖。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60万户。实现所有行政村“农家书屋”全覆盖。
  
  (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5)农村环境工程。疏浚县乡河道土方2亿立方米,疏浚整治村庄河塘土方1.5亿立方米。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8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6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0处。新建农村卫生户厕83万座,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建设200个省级村庄环境整治试点。
  
  (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农委、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环保厅)
  
  (6)脱贫攻坚工程。完成1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新增经济薄弱村脱贫目标实现村208个、累计达到500个。
  
  (责任部门:省扶贫办)
  
  16.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全省农民合作组织入社农户新增60万户,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主体改革的集体林林权登记发证率和股权登记发证率均达85%以上。新设5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农民资金互助社试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14%。
  
  (责任部门:省农委、林业局、金融办)
  
  17.积极推进城市化。全省城市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完成《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有序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和社会保障问题。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保、宅基地和住房置换城镇住房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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