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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32.加快“走出去”步伐。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0%,对外承包劳务合作营业额保持全国前列。积极引导企业并购境外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协议额增长30%。 (责任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33.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出台创新型园区认定办法,认定一批创新型园区。新设20个特色产业园区、10个科技创新基地和出口基地。重点支持苏通科技产业园、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区建设。 (责任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34.把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新增城镇就业90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帮助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实际参训人数达应参训人数的80%以上、取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后三个月内就业率达95%以上。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 35.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全省一、二、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均达12%以上。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力争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数比上年增长10%。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6.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实行新农保。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 (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 37.继续提高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启动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农村小学和初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370元和610元,省属普通高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4800元。省财政安排的省属高校化债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进一步降低高校债务风险。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省级培训8万人次,其中农村教师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50%以上。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 38.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以街道为单位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培训城乡基层医务人员1万人。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和研判,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15个以上市辖区通过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检查验收。 (责任部门: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39.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和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生育率保持95%以上。新建200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构。所有县(市、区)全面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切实做好普查登记与审核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推进特困家庭妇女妇科疾病免费查治和流动留守儿童“快乐家园”建设工作。 (责任部门:省人口计生委、统计局、妇儿工委办公室) 40.积极发展文化事业。组织实施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年度精品剧目4台。完成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特展馆、历史馆土建主体结构工程。 (责任部门:省文化厅) 41.全面提高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水平。参加广州亚运会、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并取得好成绩。办好第十七届省运会,确保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不出重大问题。成立南京青奥会筹委会,启动相关筹备工作。 (责任部门:省体育局) 4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确保国家信访局交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件100%按期报结。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发生恶性信访事件和信访群体性事件。全省进京上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量在全国排名20位之后。继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化解率力争达到80%。 (责任部门:省信访局) 43.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确保全省现行命案破案率和打击犯罪工作总绩效全国领先,公众安全感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低于前三年平均数,力争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扎实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作,确保世博会期间不发生涉及江苏的重大政治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确保在我省举办的相关论坛安全顺利进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确保应援尽援。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责任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 44.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全面建成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开发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系统,建设应急管理信息数据库。推进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