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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三)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参与商贸、物流、服务贸易等流通领域重大发展事项;研究指导全市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负责协调重大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牵头组织对建办各类市场进行论证;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务发展战略和规划;核准、审批和审核转报流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储备;承担市现代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就业与收入分配处) 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各领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负责核准、审核、备案和审核转报社会发展领域的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城区工作处(宏观体制处) 研究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城区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定加快城区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城区改革,指导协调县级市改革;研究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完善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承担市城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财政金融处 参与制定全市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监督企业(公司)债券融资活动;参与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监督上市资金运用,引导资金投向。 (十八)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组织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本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负责本委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委机关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管理事项的操作规程及流程等。 (十九)电子政务管理处(信息化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基础应用和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跨地区、跨部门的电子政务应用;负责全市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各部门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核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政府信息化相关专项资金,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组织协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负责“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全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各部门信息主管和信息化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电子政务技术规范、标准。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