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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综合三处 负责办理商务、物资、物价、开发区、旅游、信息化、侨务、台湾事务、外事、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口岸、烟草、盐业、大型节庆活动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综合四处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综合五处 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水利水务、民政、人民武装、双拥、粮食、供销、气象、太湖农科、太湖渔管、老龄、残疾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综合六处 负责办理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监察、信访、法制、统计、对口支援、经济协作、机关事务、行政服务、财政、机构编制、审计、金融、税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综合七处 负责起草市政府综合性工作的报告;负责起草向省政府的工作汇报;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分讲话稿和文稿;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反馈、处理市内外政务信息,编发、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直报信息和省政府政务信息,反馈国务院、省政府领导政务信息批示;管理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信息业务指导,编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 (十)综合八处 负责办理公安、司法、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综合九处 负责办理环境保护、太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红十字、城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综合十处 负责办理政法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督办事项的交办、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市长信箱的交办、督查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应急值守处(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接警、处警工作;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承办节假日期间机要交通和信函收发工作。 (十五)应急协调处 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市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和机关党委。 市政府研究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承担文秘、人事、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密、会务、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承办日常党群工作。 (二)综合处 承担综合性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究,搜集、整理并报送重要政策信息;组织、协调县级市、区政府研究机构开展调研工作;编发《网络通讯》。 (三)调研处 承担专题性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调研工作;联系协调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编发《调研通报》。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规划处 协助市金融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统筹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统筹重大金融活动的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拟订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市金融系统的目标考核管理。 (二)银行保险处 联系在苏的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代表市政府与国家、省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在苏分支机构进行联系。 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的组建及设立;负责担保、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备案、报批;会同市商务局做好典当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并协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发集团的投资、经营实施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