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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政发[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四)调配操作程序:
  
  1.选用适宜的一次性注射器,拆除外包装,旋转针头连接注射器,确保针尖斜面与注射器刻度处于同一方向,将注射器垂直放置于层流洁净台的内侧;
  
  2.用75%乙醇消毒输液袋(瓶)的加药处,放置于层流洁净台的中央区域;
  
  3.除去西林瓶盖,用75%乙醇消毒安瓿瓶颈或西林瓶胶塞,并在层流洁净台侧壁打开安瓿,应当避免朝向高效过滤器方向打开,以防药液喷溅到高效过滤器上;
  
  4.抽取药液时,注射器针尖斜面应当朝上,紧靠安瓿瓶颈口抽取药液,然后注入输液袋(瓶)中,轻轻摇匀;
  
  5.溶解粉针剂,用注射器抽取适量静脉注射用溶媒,注入于粉针剂的西林瓶内,必要时可轻轻摇动(或置震荡器上)助溶,全部溶解混匀后,用同一注射器抽出药液,注入输液袋(瓶)内,轻轻摇匀;
  
  6.调配结束后,再次核对输液标签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用量,准确无误后,调配操作人员在输液标签上签名或者盖签章,标注调配时间,并将调配好的成品输液和空西林瓶、安瓿与备份输液标签及其他相关信息一并放入筐内,以供检查者核对;
  
  7.通过传递窗将成品输液送至成品核对区,进入成品核对包装程序;
  
  8.每完成一组输液调配操作后,应当立即清场,用蘸有75%乙醇的无纺布擦拭台面,除去残留药液,不得留有与下批输液调配无关的药物、余液、用过的注射器和其他物品。
  
  (五)每天调配工作结束后,按本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清洁消毒操作程序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六)静脉用药混合调配注意事项:
  
  1.不得采用交叉调配流程;
  
  2.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药物,如果不是整瓶(支)用量,则必须将实际所用剂量在输液标签上明显标识,以便校对;
  
  3.若有两种以上粉针剂或注射液需加入同一输液时,应当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和药品性质顺序加入;对肠外营养液、高危药品和某些特殊药品的调配,应当制定相关的加药顺序调配操作规程;
  
  4.调配过程中,输液出现异常或对药品配伍、操作程序有疑点时应当停止调配,报告当班负责药师查明原因,或与处方医师协商调整用药医嘱;发生调配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重新调配并记录;
  
  5.调配操作危害药品注意事项:
  
  (1)危害药品调配应当重视操作者的职业防护,调配时应当拉下生物安全柜防护玻璃,前窗玻璃不可高于安全警戒线,以确保负压;
  
  (2)危害药品调配完成后,必须将留有危害药品的西林瓶、安瓿等单独置于适宜的包装中,与成品输液及备份输液标签一并送出,以供核查;
  
  (3)调配危害药品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手套、口罩及检查后的西林瓶、安瓿等废弃物,按规定由本医疗机构统一处理;
  
  (4)危害药品溢出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成品输液的核对、包装与发放操作规程
  
  (一)成品输液的检查、核对操作规程:
  
  1.检查输液袋(瓶)有无裂纹,输液应无沉淀、变色、异物等;
  
  2.进行挤压试验,观察输液袋有无渗漏现象,尤其是加药处;
  
  3.按输液标签内容逐项核对所用输液和空西林瓶与安瓿的药名、规格、用量等是否相符;
  
  4.核检非整瓶(支)用量的患者的用药剂量和标识是否相符;
  
  5.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核对者应当签名或盖签章;
  
  6.核查完成后,空安瓿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经核对合格的成品输液,用适宜的塑料袋包装,按病区分别整齐放置于有病区标记的密闭容器内,送药时间及数量记录于送药登记本。在危害药品的外包装上要有醒目的标记。
  
  (三)将密闭容器加锁或加封条,钥匙由调配中心和病区各保存一把,配送工人及时送至各病区,由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启封后逐一清点核对,并注明交接时间,无误后,在送药登记本上签名。
  
  八、静脉用药调配所需药品与物料领用管理规程
  
  (一)药品、物料的请领、保管与养护应当有专人负责。
  
  (二)药品的请领: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药品的请领应当根据每日消耗量,填写药品请领单,定期向药库请领,药品请领单应当有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不得调剂静脉用药调配以外的处方;
  
  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不得直接对外采购药品,所需的药品一律由药学部门药品科(库)统一采购供应。
  
  (三)药品的验收:
  
  1.负责二级药库管理的药师应当依据药品质量标准、请领单、发药凭证与实物逐项核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及有效期是否正确,药品标签与包装是否整洁、完好,核对合格后,分类放置于相应的固定货位,并在发药凭证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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