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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考核验收的省级机关名单 一、信息系统自建部门(30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海洋渔业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省农机局、省级机关管理局、省粮食局。 二、信息系统统建部门(22个) 省民委(宗教局)、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旅游局、省民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统计局、省体育局、省档案局、省测绘局、省文物局、省保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盐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省残联。 附件2: 省级机关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考核验收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序号 三级指标 权重 指标说明 组织领导 20分 体制机制 1 领导体制 4 专门成立负责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班子,相关处室职责明确。省垂直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对下指导职能,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2 工作机制 3 建立例会交流、情况通报和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3 业务培训 3 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相关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信息系统建成后,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应用培训。 制度建设 4 运行管理 4 根据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的要求,制定了一整套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制度。 5 电子监察 3 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出台了电子监察内部管理规定。 6 法制监督 3 制定出台行政权力静态信息更新调整办法。 系统建设 40分 硬件配置 7 平台依托 1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开发建设,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 8 机房条件 1 自建部门有专门机房放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硬件设备。 技术文档 9 需求分析说明书 1 按照模块划分,从界面、流程、操作、字典等方面进行需求分析。 10 详细设计说明书 1 按照模块划分,从界面、流程、数据模型、算法、接口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11 开发文档 1 描述各个模块的代码实现,能够提供部分代码。 12 测试报告 1 包括测试依据、测试环境、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 13 用户使用手册 1 描述软件的使用环境,按照模块分别描述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操作提示等内容。 系统建设 40分 系统功能 14 系统管理 2 包括用户和授权管理、通知公告维护、流程期限设置等。 15 权力事项办理 2 对各种权力事项办理的灵活支持,支持页面校验、文书打印、临时保存、流程流转等功能。 16 统计分析 2 支持对数据进行多种形式查询、统计和分析。 17 数据交换 2 按照省统一要求配置前置机并具备报送、接收、下发、日志查询等功能。 18 网站专栏 3 互联网网站行政权力专栏建设,包括静态权力信息公布、在线受理、结果反馈等。 系统运行 19 权力事项全覆盖 6 应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网上运行。 20 全流程网上运行 6 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无行政事项网下办理、网上登记情况。 21 数据完整性 5 权力运行数据完整,没有缺项、漏报。 22 数据交换时效 5 每个工作日向省平台报送一次数据;无数据产生时,执行零报告制度;系统故障时,及时说明情况。 电子监察 20分 技术标准 23 文档资料 2 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安装部署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资料齐全。 24 接口标准 2 符合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九张表”)标准。 系统功能 25 全程监控 1 对所有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力全流程监察监控,可还原权力行使过程。 26 预警纠错 1 对异常情况、办理时限、风险点等情形实时监察监控,对违反规定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采取纠错措施,达到防范效果。 27 投诉处理 1 对处理投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 |